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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几步路就能到湖边吹风赏荷。

    宅子的主人是个老翁,在年初的时候离世了。

    老翁的子女平素不在锦州,却不想白白空缺着宅子积灰,就委托牙行低价租赁出去,好歹有些人气。

    这只黄耳被老翁养了六年多,可以看得出来,老翁待它极好,将它喂得壮壮的,一身绒毛柔顺蓬松。

    大抵她果真与这宅子有缘,房牙说黄耳很是通人性,遇见不喜或陌生的人便狂吠不止,凶得叫等闲坏人不敢靠近。

    但宁璇与它初初见面时,它便用湿漉漉的鼻头在她脚边嗅闻,最后歪头倒地蹭她。

    恰好她是个独居的年轻女娘,能有条看家护卫的大狗,简直再合适不过。

    总之,她就这样爽快地付了银子,在此住下。

    手头还有些余钱,宁璇并不急于为生计寻活干,悠哉游哉地享受起清闲日子。

    瘦月湖湖面远比她想象得还要阔,还要长,风景清嘉。

    湖中的荷花袅娜相连,碧叶紧挨着碧叶仿佛没有尽头,大半个县都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时有钓叟莲娃乘船拨开湖面,嬉笑声惊得莲下游鱼跳出水面。

    日日看,日日都能瞧见不同的景象。

    既然来了,她至少要在锦州过夏,等到满湖荷花尽然凋零了再另作打算。

    不多时,一锅水就烧开了,滚沸着咕噜咕噜地冒泡。

    宁璇伸手掀开足足有手臂围起来那么大的锅盖,水汽登时袅袅上升,熏得人眼睫都难睁开。

    最初两次,她躲闪不及,手被烫得红了两三日才消退。

    如今她已能熟稔地避开,动作干脆利落地用木瓢舀起热水往浴桶里倾倒。

    温热的水流洗去了浑身的粘腻,换上干爽的衣裳后,宁璇整个人复又变得轻盈起来。

    她用指尖捏着一个就能管饱的包子,蹲坐在门前慢慢吃,仰头看天光破晓。

    包子皮薄馅多,里头包着的是时令的豇豆,剁碎了跟五香肉末搅和在一起,有荤有素,吃起来别提有多美。

    宁璇很喜欢清晨时分的这份静谧,鸟雀在枝梢轻啼,清风似有若无,一切声息都很轻,她的心也很安静,安静到什么都不必去想,自然而然地对当前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

    又过了一会儿,天就完全亮了,可以听到其余人家窸窸窣窣的动静与说话声。

    算准了时辰,宁璇拎上菜篮,准备去市集上买些肉与瓜果。

    前两日锦州将将落了场雨,院子里的水井是满的,用手掬起一捧水,是天然的沁凉冰爽。她打算湃些果子,晌午酷热的时候可以吃。

    黄耳很乖地留步在大门外,负责看家。

    不知是否为宁璇的错觉,黄耳今日异常的躁动,一直在舔鼻子,似乎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

    她于是又轻轻挠了挠它的下巴才离开。

    殊不知墙角处,侧身躲藏起来的钟晏如定定地瞧着她,根本不敢眨眼,生怕一眨眼,女娘就会消失不见。

    从侗州赶到锦州,一路的胆怯害怕,仅有他自己清楚。

    他生怕自己又没来得及追上她。

    那种失望经历一次也就够了,他太想要见到她。

    黏稠的目光贪婪地、一寸一寸地落在她的黛眉、明眸、琼鼻、檀唇,最后停在她抚摸狗头的手上。

    这两年,她清减了些,唇边噙着的笑意却明媚好看。

    钟晏如没忍住,还是生出了不合时宜的嫉妒。

    为何他不能够是那只黄耳呢?只要摇摇尾巴,叫一叫,就能被女娘温柔地哄着。

    被女娘的手抚摩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他仔细地回想了下,上一次宁璇还愿意哄他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但那时的舒适,他永远都不会忘却……她的手是无法言说的温暖柔和,能够隔绝世间所有嘈杂的声响,带给他返璞归真的轻松与幸福。

    他也想做女娘的小狗,想要成为她唯一的小狗。

    她可以用铁链子将他锁起来,可以在他想要咬她的时候用力地打他、骂他,可以将他关在漆黑的柴房里让他挨饿,只要不抛弃他,怎样都可以。

    他愿意每日睁眼闭眼只为见到她。

    此刻他曝在青天白日之下,满腔都是阴暗的念头,却可耻地感到兴奋,比大权在握、报仇雪恨等等所有的瞬间加起来还要兴奋百倍。

    但是钟晏如告诉自己,他得忍住,他得先收起獠牙,敛起爪子,向女娘证明他是只温驯的狗,不会再伤害她,不会再强迫她。

    她喜欢过去的钟晏如,那他就扮回过去。只要她喜欢,他伪装一辈子也甘之如饴。

    在被她重新接受之前,他必须得装作纯良无害的模样,得大度地接受她抚摸亲近那只平平无奇的黄耳。

    至于最后谁能争取到宁璇的芳心,还是得各凭本事。

    钟晏如不信,他会比不过一只连话都不会说的笨狗。

    纵然想得很好,但经过那只乱叫的狗跟前时,他依旧冷冷地乜了它一眼。

    黄耳朝着他咧嘴龇牙,蹬直后腿,见来者不为所动,又狠狠地发出一串咆哮。

    钟晏如轻嗤出声,丝毫不惧地回视。

    觉察到这位陌生男子周身散发出的无形冷意,黄耳转了转眼珠,能屈能伸,低低地呜咽示弱。

    *

    市集上已经有了许多出来采买的人,摩肩接踵,吆喝叫卖,热闹极了。

    这些摊主鱼龙混杂,卖的东西也是稂莠不齐,但有一点是一样的。

    宁璇初来乍到不过几

    日,这些人已能热情地与她打起招呼,仿佛与她相识多年:“璇娘子来了,娘子看看想买些什么?”

    “我家今早新捞上来的鱼,足有一尺三寸长,娘子想要的话,价钱好商量。”

    宁璇一一回以礼貌的颔首,一面注意着脚下。

    烂菜叶、坏果、不小心碰碎的鸡蛋、被拣出来的鱼虾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地上泥泞湿滑,加之往来人多,若穿着素白的鞋进来,出去时便脏污得不成样。

    吃过一次亏之后,她每次过来都会特意换上一双旧鞋。

    她直接奔着常光顾的一家果子行去了,这家的果子非常新鲜,果皮上往往还沾着清露。

    几乎无需挑选,就都是汁多味甜的好果子。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许多果子又不能够长久地放着,所以宁璇仅仅挑了小半篮就及时收手,紧接着去买豚肉。

    她自己偏向于吃腈肉,然而考虑到馋嘴的黄耳,倒不若花更少的价钱买些五花肉。

    实则市集上肉的价钱相差无几,毕竟屠夫们都是通过气的,不能坏了规矩,故而宁璇每次都轮换着买,也当作是结交新面孔。

    这些经验都是她这两年慢慢积累下来的。

    女娘的身影如同滑溜溜的鱼一般,驾轻就熟地混迹于各个不同的摊位。

    倘非他的眼神一直未曾离开过她,钟晏如想他或许是要跟丢的。

    人来人往掀起的汗臭味、血肉的腥味与菜果天然的香气杂糅在一处,统统搅和成股恶臭,难闻得叫人想要掩鼻。

    更别提周遭一刻未曾停歇的说话声,比之议论纷纷的的早朝更加聒噪,礼节在这地盘上不管用,撕扯着嗓子喊话成了唯一管用的法子。

    没有一处不在挑衅着钟晏如的神经。

    可想到原本是官宦小姐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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