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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 6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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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军资只能靠水路。”却是檀顺把话补全,叉手扳着后脑勺,仰头道:

    “南边的战马不如北边多,南朝的人口也不如北朝多,打仗运粮呢,是这么算的,一兵之粮,常需四人负运,也就是说,大司马若带十万兵马北伐,便至少需要四十万人负粮,当然了,若用牲畜去运更方便简省,但而今是盛夏,牲畜多发疫病,一牛马死则传染一厩,反而会延误战机。”

    说到这檀顺咦了一声,轻轻嘀咕,“不该呀,大司马熟知兵法,怎会选择在夏季长途跋涉开战……”

    簪缨有些意外地看向这个一笑起来便热忱无忧的少年。

    檀顺眨眨眼,“若无姊姊退婚这档事,阿父本要送我去军中磨砺几年的,所以阿宝多少知些皮毛。”

    “所以,”簪缨左右看看,“你二人都不看好北伐吗?”

    檀顺望天不语。

    沈阶轻抚毛驴鬃毛,半晌道:“大司马高瞻远瞩,非小人能够揣测。”

    簪缨听出他言下之意,目光微沉,深思几许道:“如果唐氏愿意出资助军,出动旗下人力呢?”

    檀顺眉头微跳,沈阶却没有太意外的样子,淡道:“我想最后大司马若能说服朝廷同意出兵,那朝中必然有人会提出,让唐氏解囊纾难。窃以为,大司马断然不会同意。女郎,这些年养北府军,大司马宁可一力支撑,都没开过这个口子。”

    簪缨经此一提醒,醒悟过来。

    是了,若唐氏主动请缨出资,便是正中那些世家的下怀,世家乐得一推四五六,不出钱也不出力,隔岸观火,说不定还会帮点倒忙。

    到那时,唐氏骑虎难下,便真是与北府绑在一起共浮沉了。

    生意不是这样做的。

    从前簪缨听过一句俗语,崽卖爷田心不疼,还道做儿孙的太不孝。轮到她自己,这还没几分能耐呢,竟也拿着母族的资财慷祖上之慨起来。

    今后要警惕、警惕。

    她心中告诫自己,身下的马儿忽似调皮,躬背卷了卷前蹄,簪缨不防被带得向前一倒,下意识叫出一声。

    “小心!”

    檀顺马上抬臂去接,沈阶同时心头一紧,驱驾上前护她。

    殊不知那小马驹只是与新主子玩,断无摔了主人的道理,簪缨一晃便稳住,却是沈阶御术生疏,没控制好冲力,勒缰驴停人未停,一下子从驴背上骨碌了下去。

    “哎呀。”檀顺敷衍地轻叹一声,“先生怎么摔了,怪我腾不出手来,还好?”

    说罢笑笑地立在那里,也无去扶的意思。

    “无事。”沈阶漠色站起,脚踝崴了一下,仍旧立得笔挺。

    “伤到哪里没有?”簪缨急忙问了一句,在檀顺的帮助下从马背上一点点蹭下来,赶到沈阶身边上下打量。

    沈阶摇头。

    知他素来嘴硬,簪缨便令他在府上抱厦休息,又召医士替他看看。

    沈阶去后,檀顺瘪瘪嘴,“姊姊待他真好。”

    簪缨哭笑不得,学舅父轻敲他一记,又软声道,“今日谢谢你陪我啦。”

    小名阿宝的少年笑容灿烂。

    马夫过来牵马回厩,簪缨哄好了少年,日上三竿的阳光渐炙,便也回内寝歇息一时。

    其实她的腰早就酸了,两只腿根也磨得发疼,沉浸思虑时还不觉得,回屋春堇给她上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里都磨破了,小娘子感觉不到疼吗?”

    簪缨一瞧才知,果然两条腿内侧都有一片鸡蛋大小的红淤,上头水泡磨破,渗出丝丝的脓血。

    她颦眉唔了一声,用指尖轻轻碰了碰淤红的边缘。

    “他们说刚学骑马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要是半途而废,再捡起来还是一样疼。”

    春堇蹲在榻前,无奈地捏开小娘子的手指,边吹边给她涂上沁凉的药膏,又取来一件宽松不磨皮肤的干净裙裾。

    都料理妥当,她方腾出空来劝道:“那小娘子也不必如此拼命,小娘子出行都坐车,一年能骑几回马呢。奴婢可听说,常年骑马的人,屁股上,那个……摸起来,那个……小娘子皮肤又嫩……”

    簪缨琢磨了半晌,才明白她是在隐晦地提醒自己:骑马生茧,不利观瞻。

    她活了两世,对人事并非一无所知,失笑仰倒在榻上,摊开双臂眼望茜红色的帐顶,颊边生出个小梨涡,“姊姊可真会想!我又不找夫君,在意这些做什么,我不但要骑马,赶明儿还想学弓射呢。”

    说到这里,趿掉了绣鞋的小女娘想起一个掌心生茧的人,抬起自己白嫩的小手,举到眼前,在指窝上戳了两下。

    等这里生出了茧,她也许就能更立事一点了。

    思绪漫衍,簪缨不免又想起小舅舅北伐的事。

    她从不怀疑小舅舅的能力,既然他在朝堂上答应下来,那么必是有十足的把握吧。

    只是自己智不足则多虑,不知道有什么能帮上小舅舅,想多了解一分罢了。

    她也总不能没分寸地直接去问。

    事成于密败于泄的道理,簪缨还是懂得的。

    春堇却顺着方才的话,惶惑道:“小娘子不愿寻夫婿吗?太子……已经过去了,小娘子值得一个好郎君,千般好万般好地待您。”

    簪缨软着腰肢翻了个身,桃花眸里盈着笑,注视春堇:“姊姊今日怎么这样肉麻?”

    春堇脸红了,她不觉得自己哪里说得不对,倒是看着女娘日益娇媚大方的笑颜,有种明珠丽日难夺其光的艳采。

    她轻声道:“奴婢说的都是真心话。奴婢瞧着……那位檀郎君,对娘子便很上心。”

    连这擦伤的药膏,都是檀郎君提早备好送来的,还不让她多嘴告诉小娘子。

    簪缨收起了玩色,起身,正坐于榻沿,声音同样轻软:“他的确很好啊。但是姊姊,寻个郎君、嫁人生子,对今日的我来说已不是紧要的事了。”

    见春堇脸上迷茫,簪缨恬然一笑,没有与她深说。

    她一直知道的,她之所以得到这么多人的爱护,究其根本,是因为她是唐素的女儿。

    大家的交情先是与母亲的,包括杜伯伯,包括小舅舅,包括檀舅父以至于大小檀郎君,以至于谢夫人、顾氏家主……然后,这份遗泽才到了她的身上。

    所以眼下最要紧的,是她得让自己的能力配上这个身份,变强一点,再变强一点。

    不说接掌唐氏,至少不能连小她半岁的阿宝都能款款而谈时,她却只能茫然附和。

    那她就白活这一世了。

    至于人世情爱。

    她尝过一个烂果子,吐掉了虫,嘴里犹觉恶心。若能等到一日,她可以像阿母那样,对一个男子一见便觉顺眼了,不管什么身份高低什么世俗礼教,抢回家来,那便是缘分到了吧。

    ——那也得那个人顺眼她?总不好强抢的。

    阿父不就很喜欢母亲?

    可又不能保证一模一样。

    罢了,一不小心庸人自扰的女娘弯起桃花眸,她还小呢,不紧要,不紧要。

    “女郎,大司马下朝了。”

    这时阿芜在门外回禀一声。

    簪缨听见,忙散了思绪,下榻穿好鞋子,带上一早用冰鉴镇上的冰酪盏,过去麾扇园。

    那厢卫觎才回房脱下铠甲,换了件帝释青大袖襕袍,便见这小女娘捧着冰盏而至。

    她今日的衣裙飘展蓬松,拂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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