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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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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他眼里有光涌动,似乎有很多话想对我说,可最后还是忍住了,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说出口。

    “好。”他轻轻说。

    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懂,我希望他快乐,想告诉他,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想他过的好,关心他是否开心,在意他真正的内心。他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但这些话,我只能藏在心里。

    车里的气氛又跌落了下去。

    歌声在我们之间徘徊,日文歌,歌手的声音很有辨识度,是那种熟悉的辨识度,“这首也是米津玄师的歌吗?”我问。

    “灰色与青。”

    我低头搜歌词,跳出来的是这首歌背后的创作故事,看到一句“灵感来源于北野武的《坏孩子的天空》,电影讲述了两个不像话的孩子长大后成为不像话的大人的故事。”

    最后一句话成功抓住了我的眼球。

    我和林卿尧也不像真正意义上的大人,好像努力变成大人的两个孩子,即使已经是大人模样了,骨子里还是没有长大的孩子。

    我想到他说“在哪里都一样”,这些年来他一定过的很漂泊,比起他,我是幸运儿,不需要那么漂泊,有父母的庇佑,亲戚朋友的呵护,而他,似乎什么都没有。

    “林卿尧,”我喜欢连名带姓叫他,扭过头,弯起眼眸看着他的侧脸,“过会儿带你去感受一下家的氛围。”

    他侧过头来,喉结轻滚,暗淡的光线下很清晰,也很性感。他说,“西早早,你怎么对我这么好,是不是看上我了?”

    林卿尧又回到了那个欠扁的林卿尧,连微表情都让人怀念,他的话成功让我呼吸大乱,勉强保持镇定,故作轻松道:“谁叫我们是朋友嘛,我不对你好点说的过去吗?”

    他垂下眸,似乎在笑,又似乎没笑,阴影里看不分明,此时正在播放我歌单中一首叫《陪你住在奇妙镇上》,欢快的旋律和他低沉的嗓音产生强烈的反差,他的语气带着笑意,“看来我还得多仰仗你一点。”

    我下巴一昂,“那可不。”

    我的屋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被我装扮得异常温馨,我是个生活仪式感很强的人,我爸之前来过一次,他认为毕竟不是自己的房子,弄得再漂亮也是别人的,让我搬去他在柯桥的房子,那里更大,随便我折腾。

    他那房子是用来收租的,现在效益没有以前那么好了,每个月六七千块,数目也不少,能多点收入就多点收入,况且他那边离我单位远,不方便。我这里每个月两千,离单位很近,我也住习惯了,不愿意挪窝。

    “我这里怎么样?”带着林卿尧晃悠了一圈,我问他。

    我们停在客厅通往房间的廊门边,他扫了扫四周,“不错,很有艺术审美。”

    “林氏幽默”又来了,而我已经习惯。

    顺着他的目光,我转头看向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幅梵高的《向日葵》,我喜欢向日葵,就买了这张和总体装修风格很搭配的艺术家巨作,附弄风雅。

    来我这里的朋友,林卿尧是第一个注意到的人,他总是这么出其不意的发现别人捕捉不到的亮点。

    我笑着接过他的话茬,“这还不是为了遮盖我浅薄的鉴赏能力,买名家著作装点门面。”

    他看着我,眸光星星点点,“你还是这么十年如一日的谦虚。”

    他又来了,还拿的是那天我嘲笑他的话。

    我正想着怎么反击,拿在手里的钥匙不小心掉了,林卿尧弯腰捡起,短发擦过我的鼻尖,我下意识往后退了退,鼻息间飘过淡淡的果木清香味。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了,没多想的脱口而出,“你也是十年如一日的专情,连洗发水牌子都不换。”

    他似乎怔了下,瞥向我,眼含深意,似笑非笑,“换了香味一样的牌子。”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目光弄的一哆嗦,反应过来,差点想咬断舌头,氛围莫名奇怪,拍了拍一下子滚烫起来的脸颊,我假装不在意地撇开头,扔下一句话,“我去把肉冻着,你自己玩一会儿吧。”

    迈着轻快实则沉重的心情赶紧溜之大吉。

    身后传来林卿尧懒散的声音,“记得放冷冻柜里。”

    可以想象出来他现在歪靠着墙,双手抄着口袋,好整以暇望着我落荒而逃的背影,大概心情愉悦的要死吧。

    这人是怎么做到十年如一日的爱捉弄人。

    本以为时光流逝,林卿尧会变得稳重成熟一点,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

    林卿尧帮我把门栏装好,时间也不早了,他明天一早飞北京,阿来留在了我这里。

    让我没想到的是,阿来和笑笑相处很融洽。

    一开始我用林卿尧教的方法,用毛巾给他们各自擦了擦,闻毛巾上对方的气味,熟悉彼此。两个小家伙闻到陌生的气味都很排斥,笑笑直接吓得往后倒退,我想这下完蛋了,第二天傍晚,我试着打开放阿来的房间门,隔着门栏,它们用鼻子嗅着对方,不到一个晚上就熟悉起来了。

    第三天,我把门栏拆了,阿来看到笑笑不住地摇着尾巴,都是很温柔的小家伙,各自在对方身上得到了慰藉,我上班的时候通过监控看到他俩相处得很愉快。

    最近我一下班就离开的异常行为令同事很好奇,要知道我以前下班都会磨蹭到最后一个走,我的动作实在太慢了,又不喜欢提前收拾东西,到下班时间才开始动身,和以前上学的时候如出一辙,永远都要等到学校都没人了,才慢吞吞从寝室里出来。

    从上初中寄宿以后,这个毛病就改不了。林卿尧也发现了,因为那次他们在打篮球,远远看见我一个人拉着箱子慢吞吞从寝室楼出来,周一回班里上课,他来的特别早,坐在我座位上,像个大爷一样,看着我,“西早早,蜗牛的动作都比你快。”

    我眼睛瞪大,十分不解,一上来就这么一句话,还赖在我座位上,林卿尧他是怎么做到这么不要脸还不会脸红一下的。

    我踢了他一脚,“你自己没座位啊?”

    他懒散地站起来,在我面前,挡住了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歪靠着桌子,俯身下来,指尖轻轻点了点我额头,“今天赐你一个新名。”

    “什么?”我仰头看着他。

    “小蜗牛。”

    “……”

    林卿尧总有办法气死我,真的建议他出一本《十万个气死同桌的方式》,肯定大卖。

    后来他告诉我,那天看我慢吞吞跟爬似的走出来,他不太明白,一个人走路怎么可以这么慢,明明才十三岁,却像个上了年纪的人一样走不动。

    我又被气死了,毫不留情面的揭露他,“你不是打篮球吗,这么不认真怪不得老是输球。”

    “所以你要负责啊。”

    永远记得少年靠在桌边,阳光漫过浅蓝色校服,理直气壮的回答。我从来没见过谁把那么丑的校服穿得这么好看的,林卿尧是仅此的那一个。

    如果他的嘴巴能再温柔一点,不要老是气我,就完美了。

    “覃,你最近走得都很早,以前不都是要在单位吃过饭再走的吗?”同事小温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是谈恋爱了吗?”见我没反应,小温试探。

    “啊?”我抬头,有些惊讶,“我这样子像是谈恋爱吗?”

    “像,”小温很确定地点着头,“真的谈恋爱了呀?”

    “没有,”我看了看时间,差十分下班,开始收拾东西,“是我朋友的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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