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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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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岚听得出来,温羡应该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的。

    女尊朝虽然没有法令明令禁止男子经商,但若真有哪家的夫郎抛头露面,不仅这夫郎本人会被人指指点点,他背后的妻主也难免会被人议论无能。

    温羡自然应该想到了这一层,所以才百般示好,来探探她的反应。

    林岚回身,望向眼前的夫郎。

    他今日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袍衫,木簪束住的头发如墨瀑般垂落,一双丹凤眼美而不媚,反而眼底透出一股清冷,似于眸中藏了一处寒潭,让人一眼望去便移不开眼,不觉想要探看更多。

    加上他身材又高大而清癯,一眼望去,如松竹玉立般风仪清雅。

    林岚忽然有点理解,为何原身明明已然穷到只能靠买歌伎成婚,却还偏要买个这么贵的。

    然而对搞钱第一的林岚来说,好看毕竟不能当饭吃。

    她的微书作品虽然对这里的人来说还算新奇别致,可到底市场前景未知,能不能靠这手艺让自己活下来还说不准。

    若是这个买来的夫郎能养活他自己,她便少了一分负累,也就在这个世界多了一分生机。而且他本来就是这里的人,比她更了解这个时代的细节,说不定真能让他搞出什么明堂也未可知。

    是以温羡提出的这件事,林岚自然没有不乐意的道理。眼下的她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至于别人怎么议论,她才不在乎。

    于是她没有半点犹豫地愉快颔首,“行啊,你想做什么呢?”

    立在她跟前的温羡显然没想到,自己颇有些不守夫道的要求这么快就被答应了。

    不过这两天来,这女人身上有太多不寻常的地方,他这会儿也不再纠结,只当她是经历家中大变,又堪堪昏死过去一回,就此真的□□回头。

    至于要做什么营生,温羡已经认真思考过。

    他虽是男子,但母亲和姐姐自幼对他十分爱重,既让他学些男红针黹,泡茶煮汤之类的大家公子应会之事,也请了先生教习他经史子集、琴棋书画等本只有需要科举应试的女子该学的科目。

    那针黹之类他做起来手艺一般,会读书识字自然也赚不来银钱,想来想去,只有从前在家做的香饮得过不少称许,如今正值初夏,天气热了起来,或许可以试着在酒楼、小吃摊附近支个香饮摊,做些卤梅水、冰瓜饮之类卖给过往行人。

    温羡将自己的想法说完,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如今手握他命运之人的反应。

    谁料对方展颜一笑,“你这香饮摊……就是个奶茶店嘛!”

    林岚一时忘了自己已经穿书,脱口说了个对方听不懂的词,随即意识到后又马上改口,“我是说,主意不错!”

    虽然林岚不懂创业,温羡这主意听着却着实靠谱,只是她这会儿已然饿了一天,已经没力气再陪他聊下去。

    见温羡仍没有结束这个话题的意思,林岚忍不住问:“你……还有事吗?”

    此时金乌西坠,温羡纤长的睫羽被夕阳在眼下投下两片阴影,他沉默半晌,终于又抬首对上她的双眼。

    “做香饮,奴需要买些东西……”

    他终于吐出这句话,却还是觉得难为情,不觉咬住下唇。

    父亲从小便教育他,身为男子,要会侍奉妻主,也要有能独自安身立命的底气,如今虽然委身于林岚这样的妻主,他却也并不愿意向她伸手,可若他用自己存下的那些钱来买,没几日便会用光不说,岂不是让林岚知道,他宁可给妻主煮些来路不明的野果,也不肯将自己的体己拿出来给两人买粮?

    林岚并不知眼前人陷入了怎样的自我辩难,见他这副样子,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

    “不就是要用钱么,”林岚将程媛塞给她的钱袋拿出来,数出一半,伸手拉过温羡的手腕,将铜板放在他手里,“借你,三分利,等你赚了钱还我就成。”

    温羡没想到这个从前恨不得为他一掷千金的女人,如今连这几个钱都要和他算计。

    然而身为奴籍的他除了在林岚这里,也确实再没有能借到钱的地方,因此他也并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资本。

    “多谢妻主。”

    将手里的钱收好,温羡走到石桌前,看了看林岚买的菜,终于问出了林岚希望进行的下一话题。

    “妻主饿了吧?想吃什么?”

    ·

    半个时辰后,已经饿得快灵魂出窍的林岚终于吃上了饭。

    夕阳的余晖下,两个人就着小院的石桌,一个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一个敛袖悬箸,细细品嚼。

    没多会儿,感受到粮食落尽胃里的林岚终于回魂,看着举止有仪,坐得跟她小时候上课一样的温羡。

    她忽然想到,这样一个人,应该是不甘心委身于自己这样一个沉迷酒色的浪□□子吧?他想出去赚钱,会不会是在为了以后离开她做准备?

    两人接下来要朝夕相处,她不想日日和他绕圈子,索性支着下巴问他:

    “你想出去摆那个香饮摊,是不是想等一年后得了良籍,寻个由头让我休了你,再拿着攒下的钱另外寻个好人家?”

    正悬腕夹菜的温羡显然没想到从来思想简单的女子会想到这一层,动作一滞,微僵的嘴角还是扬起笑容。

    “妻主说哪里话,奴既然嫁给妻主,便此生都是妻主的人,断不敢有旁的心思。”

    说着又给林岚的碗里夹了根菜,“妻主再用些。”

    不承认,好吧。

    她无意对他人缄口之事穷追不舍,却蓦地发现正在往她碗里夹菜的人手腕一翻,露出一块拇指甲大小的伤疤,那暗红色的伤疤落在白皙而经脉分明的腕处,显眼而不合时宜。

    “你这伤是怎么弄的?”

    林岚知道那教坊司是官府治下的风月场所,对因罪没入的歌伎管理只会更加严苛,也不知眼前这个哪怕饿了整日,吃饭时也要保持仪态的男人,在那样一个承载人最肮脏的欲望的地方,究竟受过怎样的折磨?

    都怪自己口不择言,自己这样问,岂不是揭人伤疤?

    林岚一边自悔,一边想着换个话题,却听坐在对面的人敛好袖口,一双凤眸里无波无澜,只淡淡道:“不记得。”

    其实温羡何尝会忘记。

    一年前他初入教坊司,因姿容不俗,很快便成了司中行首。许多高门贵女看中他的样貌,为与他共度春宵,不惜千金一掷。身为奴籍的温羡没有资格拒绝,于是选择毁了自己——用刀将自己腕内生着守宫砂处的皮肉生生剜下。

    那些贵女知道了,一来觉得他这身子是否还清白无处求证,怕白白出了高价;二来也是听说他流了不少血,纷纷觉得晦气,竟再无人提过要他陪夜。

    自那以后,温羡如愿于此一事上解脱,也渐渐失去了行首的名头,只在坊内做个抚琴陪酒的艺伎,后来才遇见原身。

    林岚大抵能猜到温羡的这份心思,见他陷入沉默,语气轻快道:“我眼下虽穷了些,却还算有惜美之心,你跟了我,至少不会挨打,不会被逼做不喜欢的事,”她说着起身,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肩膀,“所以你呀,不如老实待在这儿,别老想着跑的事儿。”

    官府随时会抽查女丁的婚事情况,只要她还需要他一天,就断不会放他走。

    林岚本意是安慰他不必伤怀,顺便为了两人共同的致富目标做个思想教育,自觉手上力气不大,不料却仍让对方痛得皱起了眉头。

    温羡不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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