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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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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碗。只不过也是位沉默寡言的人,不爱和他聊天。

    雨还是没有变小的趋势,秦宋泄气地站在摊铺下。

    片刻,一个游戏启动音传进了秦宋耳朵里。一个很熟悉的启动音,他在班上经常听见,这款游戏最近非常火,班里爱玩的同学多得不行。

    闻声看去,一个和他一样穿着十一中校服,身高也大差不差的男生坐在四四方方的折叠桌前,胸前还摆着一笼热气腾腾的灌汤包,正一丝不苟地盯着手里的手机,往嘴里塞灌汤包。

    咽了下口水,秦宋更饿了。

    片刻,大概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小男生抽空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后便朝自己对面的凳子抬了抬下巴,“傻站着干嘛?坐着等啊。”

    秦宋:“哦。谢,谢谢。”

    还没正式开始打游戏,男生又抬头随意看了眼坐着的秦宋,问,“没伞啊?”

    “嗯,忘带了。”秦宋答。

    听见这话,男生放下手机,走到老板夫妻的旁边,不打一声招呼地就从箱子里掏了把伞出来,走过来递给秦宋,又继续低头盯着手机看。

    看来是这家店老板的儿子,秦宋想。

    接过伞,秦宋琢磨了半秒,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这是在赶人的意思,虽然现在雨大得不行,夫妻老板两人也没有要马上收摊走人的意思。但自己一个外人在这里,或许会耽误别人谈话,秦宋只好起身,准备和面前的男生告别并表示明天会把伞还过来。

    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男生就已经余光瞥见了他起身,于是满脸不解,“你干嘛?”

    “回,回家。”秦宋说。

    男生轻笑一声,偏头看了眼棚子外的大雨,“你急着回家干嘛?这么大的雨,你就算有伞也得被淋成落汤鸡,再等会儿吧。”

    “哦。”秦宋又说,“谢谢你的伞,我明天会拿来还你的。”

    男生想也不想:“不用。”

    “嗯?”

    这会儿男生手机里的游戏已经开始了,但他还是放下了手机,拿过秦宋手里的伞,直接撑开给秦宋演示,“这伞的伞柄弯了,本来也要扔的,你用完直接扔了就行。”

    秦宋这才点点头,补了一句谢谢,那男生才又继续打着手里的游戏,没抬头,“多大的事儿说这么多次谢谢?你也太客气了。”

    可雨势还是没半分要小的意思。

    灌汤包的香气就在三十厘米外,秦宋饿得叹气的力气都没了。

    很快,肚子传来响亮的叫声。

    秦宋尴尬地闭上眼,他不知道男生会说什么,他又要怎么回应。藍笙

    也许男生会告诉他摊铺上还有在卖的灌汤包,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自己没钱。连一笼灌汤包的钱都拿不出来,这太丢脸了。

    只不过等了半晌,秦宋也没等到男生开口。

    猜是男生沉浸打游戏,多半没听到他肚子发出的声音,秦宋悄悄地睁开眼往旁边一瞥,没曾想他视线刚过去,男生就把自己面前只吃了两个的灌汤包推到他面前,依然没有抬头。

    “你吃吧,我吃不下了。”

    秦宋一怔:“哦,哦。”

    第27章 他叫什么名字?

    校门口灌汤包店老板夫妻俩的儿子名叫路之简,这是秦宋第二天才知道的。

    他从何昊羽那儿打听来的。

    起因是大课间做完广播体操,何昊羽和路之简很熟络地搂在一起就往篮球场跑去。

    秦宋目睹了全程,还在篮球场门口煞有介事地来回走了两趟,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们往篮球场去,但余光还是准准地在人群里锁定了路之简。

    等到课间操结束,秦宋不太经意地找前桌何昊羽聊天。

    “你们刚才一起打篮球的是不是还有别班的?”秦宋问。

    何昊羽点点头,“你刚才去篮球场了?你不是对打篮球没兴趣吗?每次喊你你都不去。”

    秦宋睁眼说瞎话,“去小卖部买水,路过正好看见了。”

    哦哦两声,何昊羽解释,“肯定有其他班的,打篮球人多好玩点,一个班还乐意大课间去打的凑不出来几个,我们一般在篮球场碰上,管他哪个班的,都一起打。”

    趁着老师还没进教室,秦宋又继续深入着话题,“那个和你一起相互搂着去篮球场、三班的、单眼皮的男生,他叫什么名字?”

    何昊羽轻轻皱了皱眉头,似乎在回忆,半晌才给出答案,“那个校服里穿黑卫衣的?”

    “嗯。”秦宋答。

    “路之简。”何昊羽很快给出答案,又随口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秦宋继续睁眼说瞎话,“他长得很像我干妈的儿子。”

    “那不可能。”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

    “为什么?”秦宋说。

    何昊羽:“校门口那灌汤包的摊子就是他爸妈开的,他要真是你干妈的儿子,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没发现那是你干妈?”

    秦宋这才不再反驳,扫一眼走上讲台的老师,结束了话题,“确实,我干妈儿子不叫路之简,我认错人了。”-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路之简的。

    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简家的铺子上吃了半笼路之简给的灌汤包后,秦宋在学校里的视线就总是忍不住跟随着路之简跑。

    他习惯在课间的操场、在同节的体育课,以及在校外的摊铺里寻找路之简的身影。

    意识到这份“盯”很不同寻常时,秦宋已经喜欢上路之简很久了。

    他的情绪总是会根据路之简上下起伏,路之简开心他也开心,路之简不开心他也不开心,路之简身边没有人他会担忧,路之简身边太多人他又会有些落寞。

    同样,秦宋也发现,路之简是和他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

    他爱沉默,但路之简只要身边有人,无论两个从前认不认识,嘴巴上下一张路之简就能聊起来。他性格孤僻不太会交朋友,但路之简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次走进食堂,路之简总是那个招呼停不下来的人,男生女生,好像就没有不能和他当朋友的。

    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路之简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因为好看而很出名了。

    在那个女生都酷爱贴双眼皮贴、以大双眼皮为美的年代,路之简却能独树一帜地把一双单眼皮长得漂亮,又爱笑好相处。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路之简初中进校的那天起,他的大名就已经在十一中广为流传。

    但秦宋是个发育偏晚的人。

    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没那么亮眼,个子矮、脸也没长开,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边,他还戴着副不怎么好看的长方形黑框眼镜,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会被淹没的人。

    秦宋从前不知道路之简有名,大部分原因是秦宋在学校沉默且不怎么爱抬头,对周遭的一切事物发展都没有兴趣。

    所以直到注意路之简后,他才发现原来学校里知道路之简大名的人是那么多,和路之简是朋友的人也那么多。

    当然,与此同时,喜欢路之简的同学也非常多。

    秦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初三上册,九月底的某个星期。

    大概是学弟学妹们来到一个新环境,导致的对一切事物都充满雀跃,总之,那周一连五天,路之简收获了来自五个不同学妹的表白。

    每一个都被路之简拒绝了,每一个都看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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