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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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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特别喜欢这个。

    所以他拿这个投喂她,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喜欢她。

    于是余榆又开始后悔。

    她歪了歪嘴,思来想去一番,还是决定去删掉这条朋友圈。

    谁知,刚点开微信,就跳出来一条大大的、显眼的提示“1”。

    朋友圈有一条新回复。

    前后也不过一分钟,哪个闲人竟然秒回了她?

    余榆狐疑,点了一下,在朋友圈入口看见那个熟悉的头像时,浑身一僵。

    颤颤巍巍地点开,果然——

    xmz:【?】——

    作者有话说:小徐:终究是错付了:)

    第28章

    她没回他的消息。

    那条朋友圈更是想也没想就删了。

    速度之快, 仿佛有洪水猛兽在身后追赶,威胁她的小命。

    好在徐暮枳没发消息私聊来问。

    他就是这样,许多事看破不说破,讲究一个心照不宣好办事儿。有时候觉得这秉性挺好, 但有时候, 她宁可他前来质问,这样她也好胡乱扯一通解释, 免去自己的尴尬。

    譬如此刻。

    他不闻不问, 倒让这个罪名坐实了。

    这个记仇的, 也不知道以后要怎么编排她。

    余榆心神不宁, 晚上吃了止疼药和阿莫西林,药效发作,便早早睡了下去。

    牙龈开了刀, 没个一周恢复不了正常生活。余榆吃了一周的清汤寡水,吃得少, 更吃得慢, 一来二去,整个人都瘦了几斤。

    偏她旁边有个薛楠, 非得大鱼大肉地诱惑她, 有时候深夜吃个泡面外卖, 也要故意端来她的宿舍里大快朵颐,气得余榆哭笑不得, 只能可怜巴巴地望着对方。忍不了时, 便厚着脸皮过去蹭两口。

    差不多能正常吃饭后,薛楠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余榆,跨海去了香港大杀四方。

    余榆没什么购物欲,却在谷子店给徐新桐买了一堆东西。

    低成本, 高卖价,情怀型消费。

    这是余榆对此一贯的评价,但她和徐新桐愿意为情怀买单。

    那天回到广州,薛楠群里来了消息,是宣传部出了稿,发给她审核浏览的。

    公众号内容穿插的图片里,好几张都有徐暮枳,余榆也跟着凑过去看,头一次对学校公众号的东西这么感兴趣。

    薛楠哂笑,挠了挠余榆下巴:“真喜欢他呀小鱼?”

    余榆不置可否。

    这模样,薛楠愈发确定余榆待徐暮枳的那点心思,她笑了:“咱家小鱼的眼光就是好啊。你看这种名校毕业的,起步通常更高,机会也更多。今后那也是一路开绿灯,升迁掌权,迟早的事儿。不错!”

    余榆听了,却忽然矫正道:“他也是自己一步一步打拼上去的。”

    从突发新闻记者转岗到调查记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能把两件事都做好,已是他能力的最好证明。

    就更不用说领导有意提拔人才,一听说他愿意转岗,便开通渠道,将他放来广州历练。

    学历是加成,能力却是他的核心。

    旁人哪儿能轻描淡写一句“名校毕业”便悉数盖过?

    薛楠顿了顿,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只是没想到余榆竟然这样护着那个徐记者,于是双手握拳,给余榆的肩膀锤锤打打,松动筋骨:“好好好,是我说错了。可是就这么三四年的功夫,走到今天这个位置,谁还看不出来是他的本事?你是不是太护着他了?”

    “你不知道……”余榆嫌弃挎包累赘,往后挪了挪,“我还不算护着他的,我家小区院里那堆叔叔阿姨才是拿他当个宝,我爸以前也老跟我说,要善待他。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

    “嗬,你俩青梅竹马啊?”

    出了海关,薛楠勾搭着她的肩膀:“那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机会大大的有啊?”

    “不是青梅竹马,是邻居。”

    而且也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是鞭长莫及。

    没遇见他之间,余榆家境优渥,父母恩爱,成绩优异,因为性格够好嘴够甜,在各种人情往来中,也从未有过太大得失。

    这些稍稍努力便能唾手可得的过往经历,也确实让她有一瞬自信地以为,自己能捞到那轮天上月。而“近水楼台”这四个字赋予她许多不该有的妄想,她总以为自己只要长大就好。

    可后来才知道,有些事儿不是距离近了就会有机会,也不是等到她长大了,机会就会啪一下,骤然降临。

    所谓期望越大,失望也大。其中滋味,冷暖自知。

    但这事儿没法和薛楠说明白,说多了,显得矫情。

    她只好敷衍道:“哎呀哪有心情想这些?都快期末了,十几本书没背呢,赶快回学校,准备期末周复习了。”

    说完赶紧抱着一堆东西上了地铁——

    徐暮枳挑了个最空闲的时候,去探望了父亲生前的好友沈兴运。

    当年他总是在家碰见这个叔叔,据说是徐净发小,两人一块儿长大,后来高考一个上了警校,一个去了广州,就此聚少离多,却也从没断过联系。

    印象里,这位叔叔对他特别好,回回来都带着好吃的好玩的哄他。后来父亲牺牲家里做白事,这位叔叔听说了,也千里迢迢地赶到扬州,替他们家帮过忙。

    这份恩情永世难忘。是以到了广州,安顿好一切,他便拨了一通电话过去。

    可惜那天不巧,沈叔叔正在学校上课,得上一整天。他寻思人家忙,见面这事就改天再说,可沈叔叔却高兴得很,让他一定去学校找他,于是徐暮枳又驱车前往,到了沈叔叔任教的学校。

    只是看见地图上越来越近的学校位置,徐暮枳却愣了一愣。

    余榆的学校。

    沈叔叔在主校区,医学院在北。

    泊好车,他给沈叔叔发了一条消息,不多时,沈叔叔便给他回复:

    【文科楼,314教室】

    【还有两节课,你坐着等等我。从后门悄悄进来就行】

    这会儿还没下课,文科楼安静,只偶尔几道授课声回荡在走廊。

    他寻到314教室,站在外面瞧了一眼,阶梯式大教室坐了大半的学生,台上正滔滔不绝授课的人,正是沈兴运。

    他念着自己这会儿进去恐怕会叨扰,打算去附近买瓶水,慢慢等沈叔叔下课。

    可正要离开时,眸光却忽而一闪,莫名在那堆学生里瞥见一道熟悉的侧影。

    离去的动作稍滞。

    他又缓缓靠近门边,细细地探看去。

    广州临近六月的天气已经有些湿热,大概是大教室人多不透气,她脸颊气色略有红润。

    徐暮枳定了定神,觉得奇怪得很。

    学生这么多,女孩子也个个青春靓丽,气质卓然,可他偏就从人群里一眼挑出了她。

    她今日的穿着不如上次扎眼,一件宽松舒适的白色翻领POLO衫,养得一身气质利落又柔和。头发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这么蓬松自然地披着。为了上课,还戴上了银色框眼镜,低头做笔记思考时,手上无意识转着笔,眼中毫无情绪却十分锐利专注。

    《世说新语》里有句:“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

    这是东晋高僧济尼对谢道韫的评价,意在称赞对方不拘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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