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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小说网www.xingzuoxs.com提供的《虐文系统误绑了满级大佬》55-60(第6/13页)
又肤光胜雪。
哪怕她身上未佩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米粒大小的珍珠都没有,以“参加上流酒会”的标准去评判,未免过于寒酸,但她的美就是最昂贵的、天赐般的珍宝,宛如芒寒色正的星辰降临人间。
就这样,仅仅一个照面,一个登场,施莺莺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就从气场、姿态与容貌等多方面,把小白莲也似的宴会主人给死死地压制住了!
只不过这身装扮虽然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致好评,可系统却不理解施莺莺的用意:
“女配那家伙一看就满肚子坏水,绝对没打什么好主意!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原主的身份了吗?根本就没必要来。”
施莺莺对此的回答只有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系统恍然大悟,这果然是施莺莺的风格,她不光有仇必报,还是睚眦必报:
“可是如果我不来的话,又怎么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手术台呢?”
在原剧情里,还怀着孕的女主被史英送上了手术台,险些一尸四命;那立场颠倒一下,施莺莺也要让史英几乎死在手术台上,还要精准而巧妙地让史英自己把自己送上去,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而能达成这一切构思的关键点,就在施莺莺今晚的装扮上。
——原著中,女主和女配在身体上的最大的不同,就是在女配背后有一块巴掌大小的胎记。
南宫傲凌心底的熟悉感已经无法忽视了,因为他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的救命恩人似乎也是这种气场。
然而南宫傲凌试图凑上去搭讪的念头终究还是被掐死在了萌芽状态,因为他刚上前一步,就大失所望地看见了跟在施莺莺身后的谢北辰。
说来也奇怪,像谢北辰这种级别的人物,所过之处本应很难被人忽视:
地位超于他的人几近于无,就算有,他们也不敢小觑这位过分年少英才的谢家家主;地位与他等同的人自然想要谋求合作,至于那些地位不如他的人,更是恨不得扒在他身上,靠着谄媚讨好分得一点残羹冷炙。
可谢北辰似乎很难真正被外人捕捉到身影。近来,他深居简出的状况比起往日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也就是把出席宴会的频率从零上涨到了百分之一而已。
就好像他生来就已经习惯了潜伏在常人注意不到的死角,时刻伺机而动一招制敌似的。
南宫傲凌近乎贪婪地注视着施莺莺从他面前走过,那一瞬间,他对谢北辰这个塑料盟友的艳羡与嫉妒之情达到了顶峰:
凭什么你可以陪在这样的美人身边,而我就只能被一个样貌平平的救命恩人用旧事牵绊住?要不是被史英缠住了,可恶,现在我早就能过去跟施莺莺搭话了!
南宫傲凌这种男人的良心,比针眼和芝麻也大不到哪里去。一旦有更为美貌的新人在侧,他就把那些虚头巴脑的救命恩情啊家族利益啊什么的,尽数抛于脑后了,一心一意地只想跟全场最美的女子结交搭话:
他真心觉得自己已经对施莺莺一见钟情了!为了这张脸,还有她身上若有若无的、与施家定然有千丝万缕的谜团与熟悉感,他甚至愿意迎娶施莺莺当正妻!
只可惜他的野望目前无法实现。为了弥补内心的失落感,他转而对身边的史英说:
“今晚好像有雨,我们和雨天真是缘分匪浅。”
“还记得吗?当年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也在下雨呢。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少,怎么就这么巧让我们碰上了?果然是缘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口,史英的背后当即渗出了薄薄的一层冷汗。
她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身影,几乎要骂出声来:
那条昂贵的礼裙是露背设计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见施莺莺光滑无暇、宛如一整块羊脂白玉般的后背。要了命了!自己的背后怎么就好死不死地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胎记?!
而且南宫傲凌刚刚已经亲口承认了,他被救下的那天是个雨天,还是个夏日的雨天。
人们在夏季的穿衣选择向来单薄,万一施莺莺那天的衣服都被打湿了的话……南宫傲凌连天气这种小事都记得,自然不会忘记施莺莺的背后到底有没有胎记这种极具辨识度的大事!
史英一度抱着侥幸心理想道,要不就这样算了吧,万一南宫傲凌发现了,就骗他说这块胎记是后来长出来的。
但她很快就否决了这个馊主意:
胎记是色素性皮损,多出现在婴幼儿的身上,并随年龄的增加发生覆盖面积上的变化,多半是个从小变大的过程,很少有从无到有、还长出了这么大一块的状况。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让自己和南宫傲凌记忆中的施莺莺更像一点,史英必须抓紧时间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去掉这个不完美的因素。
于是当晚的酒会出奇地风平浪静。
来参加酒会的人已经或多或少地听说了史英最近的“光辉事迹”,自然也不会忽视施莺莺这位崭露头角的佼佼者。
前来向她搭讪和敬酒的人本应络绎不绝,但在看到以保护者的姿态陪在她身边的谢北辰之后,几乎都打了退堂鼓;仅有几位胆敢盯着谢北辰绝对零度的目光凑过去的,也没一个能坚持过五分钟,便匆匆离开了。
人人都在心底打起了算盘:
史英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以后唯一的价值就是通过联姻把自家的家产拱手相让。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自家孩子好像也没落魄到娶一个不学无术、好吃懒做、挥金如土、声名狼藉的学术骗子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还给她注意力干什么?难得看见谢北辰对什么人这么上心,自然是赶紧跟这位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年轻姑娘搞好关系才是正事!
这不,立刻就有人送礼来了。
“哎呀,小姑娘真漂亮。”一位珠光宝气、保养得宜的贵妇迎了上来,对施莺莺笑着开口搭话:
“我十好几年都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女孩子了。听说你最近还在研讨会上拿出了最新的,领先这个领域最新成果至少十年的研究报告?那可真是了不得!果然年轻有为,真是让人羡慕,要是我家孩子也有这么厉害就好啦。”
她边说着边叫来助手,亲自双手捧出一只锦盒,盒子的盖子是半开的,只一眼,也能看见锦盒内部是何其宝光璀璨:
“初次见面,这点小玩意儿就送给你当见面礼吧。”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这是个“小玩意儿”,但是在场所有知道她身份的人都知道,这位贵妇是A市本地最大的珠宝商人:
这种级别的人一出手,送出的礼难道还真的会是什么“小玩意儿”?
只可惜这位珠宝商人试图通过施莺莺搭上谢北辰的曲线救国道路,最后还是中途夭折了。
因为在施莺莺做出反应之前,谢北辰先她一步接过了那只锦盒,往里略略扫了一眼,便饶有兴味地笑了起来:
“你若有要事相求于我的话,也会给我送这种东西么?”
——此言一出,满室俱静。
眼尖的人已经看出那只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东西来了:
那是一对高冰阳绿的翡翠手镯,生机勃勃的浓绿色几乎要汪成一抹流动的水,澄澈温润得几乎能透过光。以这个品相来看,市面上最低的开价少说也要八位数。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多少人一辈子都攒不起。若是把这么对镯子送给施莺莺这种没什么背景的普通人家的姑娘,算是份很厚的礼物了,也难怪这位贵妇能信心满满地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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