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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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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里的姑娘,明日我就去跟他们说退了亲,将来在县城里找个更好的!”

    杨氏心满意足,这顿饭吃的大伙都高兴了,临走前杨母拉住女儿去了西屋,从柜子里拿出二十两银子递给她。

    “娘,这是做什么?”

    “拿这钱去给雅秋置办几身好衣裳,余下的也收拾收拾你自己,瞧你穿的这旧衣裳都洗得没了颜色。”

    杨氏一听感动的要掉眼泪,心道娘亲还是在在乎她的,殊不知这钱其实都是她之前拿回来的。

    “你回去可得把女婿的心笼住了,他身份不一样,以后肯定有那不要脸的妖精想要攀附。万一纳了美妾厌恶了你,我们还指望谁去?”

    杨氏收起眼泪,“我省得了。”

    “行了,旁的话娘也不多说了,多想想家里和你弟弟,莫要忘了本分。”

    “哎……”

    从娘家回来,杨氏便把自己成亲时那件最鲜亮的衣服换上了,还涂了胭脂抹了粉,在郑雅秋身边晃悠。

    “相公,你瞧咱们老二也大了,是时候再要一个了。”

    本来郑雅秋就心烦,看着她这幅模样心中更烦,揣起钱袋子起身便走了。

    “你要做什么去?”杨氏紧张的跟在他身后。

    “不用你管,你快回家去。”

    “不行,你是不是要出去找小妖精?我可是你的结发妻,你不行这样对我!”

    郑二被她烦的头疼,推开人疾步跑了出去。

    杨氏便又坐在院中哭嚎,大骂他负心汉……

    *

    这几日住在罗秀隔壁院子的李家夫郎总过来串门,郑二家发生的事便传到了罗秀耳朵里。

    “你家那个二伯怎么是这种人,这才考中几天就要抛妻弃子!”

    “还有这回事?”

    “你不知道?这几日听说郑二要休妻呢!”

    罗秀心道,见这阵仗莫不是真考中了,不然也不可能急着休妻吧……

    这李夫郎也是个有趣的人,把自己代入了杨氏的身份怒斥郑雅秋。

    “都说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老话诚不欺我。这男人没本事的时候老老实实,有能耐了第一个先抛弃的就是糟糠妻!”

    “也不一定都这样。”

    李夫郎掏出帕子擦了把脸道:“那是他们没遇上更好的,若是遇上好的你看他变不变心!”

    罗秀心想,若是遇上更好的表叔会变心吗?

    应当不会吧,没跟自己成亲前他就有更好的选择,最后还是选了自己。

    “可怜那杨氏白给他生了两个儿子,这要是下了堂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他们还没和离吧?”

    “没有,不过都是早晚的事!你瞧着吧。”

    李夫郎哭了半晌,开始骂自家相公,“眼看着这几日天气冷了,我催着他去打柴,愣是拖了这么些日子都没去,催得急了就跟我甩脸色,懒的腚里生蛆!”

    “若是缺柴火从我家这抱点回去先用着。”

    “那怎么好意思呢……”

    “没事,大秋打了好多,烧到开春也不一定能烧完。”

    李夫郎道:“你家大秋真是勤快,天天往山上跑,听说前几天还猎了一头狍子?”

    这几天下了霜山上的毒蛇毒虫都藏了,正是打猎的好时节,郑北秋天不亮就走,一直到傍晚才回来。

    每天都有收获,有时是几只兔子,有时是一窝野鸡,前天收获最多打了一只狍子。

    这狍子三十多斤,像只羊那般大小,当晚郑北秋就卸了一条后腿给炖上了。

    不过这狍子肉跟羊肉不一样,有一股特殊的腥味,罗秀吃不习惯,郑北秋便拿去镇上卖了三百多文钱。

    “是,那肉吃不惯就拿去卖了。”

    李夫郎酸溜溜的说,“要不你家能盖起这砖瓦房呢,还是男人有本事才行。”

    叙了几句话也到了饭点,他起身准备离开了,走到院中的时候抱了一捆柴,“那啥,小罗兄弟我先抱点用着,等你哥打了柴我再还你。”

    “没事,嫂子拿去用吧。”罗秀知道他多半不会还,不过邻里住着给一捆柴也没什么的。

    这李夫郎虽然好占小便宜,但性子不坏,前些日子还给小鱼拿了几件自家孩子的小衣裳呢。

    傍晚,郑北秋回来,今天没拿回猎物倒是抗了两捆柴。

    一开门热气铺面,浓浓的饭香味让他心里瞬间就安定了,男人图啥,不就是夫郎孩子热炕头嘛!

    “回来啦,等了你半天,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罗秀放下织布的梭子,起身去洗手摆桌子。

    郑北秋脱了外头的皮袄子也跟着洗了洗手道:“今天在山上遇上野猪了,身上没有趁手的家伙,跟了一路摸出位置了,明个一窝端了去。”

    “那东西可不好招惹,要不还是算了吧。”

    “你相公的本事还信不着啊?”

    罗秀正色道:“我舅舅就是被野猪顶死的,小时候经常听我爹娘念叨这件事,说林中三霸野猪最大,遇上熊虎还有可能逃命,遇上野猪逃都逃不掉!”

    郑北秋知道他担心自己,伸手揉了揉罗秀的头发道:“我知道深浅,不打没把握的仗。”

    “可万一伤着了怎么办?”

    “以前我在边关杀过不少野猪,那会儿十七八岁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军营里的大锅饭吃不饱,抽空就去附近的山上打野食吃。

    有一次在山上遇上一头成年的公野猪,得有三四百斤重,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见面我都想好晚上怎么吃它了!”

    罗秀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后来呢?”

    “当时我手上就一把破戟,凭借一身力气和馋劲愣是把野猪给弄死了。

    晚上扛着野猪回去的时候,一营帐人都沸腾了,大伙把那野猪剥皮拆骨炖了一大锅,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后来又陆陆续续打了不少野猪,打的他们驻军的那片山林都没有野猪敢来了。

    罗秀稍稍放下心,“那也要小心一点,若是打不过就赶紧爬上树,野猪不会爬树便拿你没办法了。”

    “我夫郎真聪明!”

    罗秀被打趣的不好意思,伸手拧了他腰上一把,赶紧去端饭菜。

    吃完晚饭郑北秋就开始制作猎杀野猪的武器,把磨利了的铁矛头绑在棍子上,用麻绳仔一圈圈细缠好,制成一个简易的枪。

    握着比划了几下还挺顺手,野猪这东西没别的攻击手段,就是皮糙肉厚,你若降服不了它就得被他撞破肚子。

    罗秀看着相公耍枪时英姿飒爽的模样,眼里满是崇拜。

    想起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瞧他,如今看习惯了,怎么越看越顺眼呢?

    光是那身结实的腱子肉就让他口干舌燥,更别说那劲瘦有力的腰……

    罗秀红着脸解开衣裳,佯装困倦道:“别,别比划了,赶紧来睡,睡觉吧”

    郑北秋转过头,看见他衣衫半解的模样瞬间就精神了,扔下木枪吹了灯,把人压在炕上狠狠的“抽打”起来。

    弄到最后罗秀嗓子都喊哑了,挣扎着往前躲,被郑北秋扯着腿拉回来又弄了半宿。

    第37章

    有时候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话才能圆上。

    郑二便是如此。

    那日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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