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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恼怒的青筋,感觉自己受了轻视。

    他抬起手中的金鞭指向谢挚:“我听说你是个剑修?——拿出你的剑来!”

    “唔……”

    想起了背上还在装死的胖竹笋,谢挚犹豫了一瞬,便打消了使用它的念头——万法剑竹是她的大杀器,她还不想过早将它暴露于众人眼前。

    “我没剑。”

    打定了主意之后,谢挚便腼腆地摊手一笑,理直气壮道:“没钱买呀!——剑很贵的!”

    这话说得很真心实意——她是真的没钱!

    “……”

    听到她这话的观战众人此刻和马腾飞的心情达成了惊人的一致,终于被飞马氏族的少年大怒地喊出来:

    “没剑你干什么说自己是剑修!??”

    此人一定是个坑蒙拐骗的小骗子!马腾飞卷着暴怒,抽出惊天动地的一鞭:“今日我便教你这小贼有来无回!”

    也没人规定剑修非得有剑呀!谢挚心里还很委屈,不闪不避,向前疾奔了几步,拳头上腾起无量辉光,跟马腾飞的金鞭重重地碰撞到了一起。

    “轰隆!!——”

    第65章 牧首

    “王上,您这边走……”

    身穿锦缎的矮胖中年男子点头哈腰地为身后的女人让开路,粗圆的腰竭力地弯下去,连眼角的皱纹也满溢着笑。

    他长得很富态,一张红光满面的小圆脸,圆鼻子也红红的,只是太胖了一些,腰间的玉带几乎束不住圆滚滚的肚子,沉甸甸地要往下坠;

    又打扮得过于珠光宝气,十个手指上个个戴满了硕大的宝石,明明穿着中州式样的长袍想附庸风雅,但又学不到中州的精髓,只好竭力尽能地将自己心中以为有中州风味的东西一气都堆到身上。

    脖颈上还戴着一弯璀璨的金项圈——那却是中州的孩童才戴的饰品,让他更加显得滑稽而又不伦不类。

    他身后的女人迈步进来,露出素净而又寡淡的一张脸,如同晦暗的深夜里忽然升起了一汪皎白的月亮似的,整个屋室和见到她面容的人心里都亮了亮。

    她淡淡地发了话,“不必叫我王上——这里又不是中州的朝堂,称我牧首大人即可。”

    “是、是!”

    男人脸上的笑几乎快能用手掬起来了,“牧首大人!”

    姜既望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是不能叫他改变这过于恭敬谄媚的态度了,并不多言,只是继续往前走。

    “近来定西城的防守可都还好么?英才大比即将开始,雍部四方来人,要是有灵兽趁机混进来,那就不好了。——你也知道时局如此,近百年来,人族跟灵兽的冲突越来越频繁了。”

    她腿长,走得相当快,钱进荣得紧赶慢赶才能追上女人的步子。

    他拿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努力叫自己的嗓音听起来又热忱又亲切:

    “噢……都好!都好!您不用担心!我跟您打一百个包票!咱们的护城阵法,那不用提,是星罗十六部里数一数二的;蛟马卫首领也日夜不休地在城外盯着呐!城内也有祭灵大人守护着……最稳妥不过了!”

    “嗯,那很好。”女人朝他点了点头,很客气,“有劳钱城主。”

    “不劳……不劳!”钱进荣呆了呆,而后将腰弯得更加低,几乎同地面平行,“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应该做的!您言重了!”

    “对了——”

    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姜既望停住脚步,回转过身子。

    “什么?——您只管说!”

    “英才大比马上就要开始,我们的比武台都调试好了么?”

    “都好了!都好了!这几天有性急的孩子甚至都已经上去对战过了,没什么问题!跟往年一样好!”

    悄悄地觑了一眼姜既望的神色,仍旧看不出来什么深浅,钱进荣心里七上八下的,将声调扬起来,试探着问:“要不,我带您去看看?”

    “也好。”姜既望点头表示了认可。

    她的话,向来是很简短的,钱进荣心里有时候私下揣摩,觉得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就该这样。

    他是定西城本地人,若干年前在大荒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天才,在英才大比里拿了前三甲,被选往天衍宗做了三百年的内门弟子,修到了髓树境,从此再也不能寸进。

    在修行上既走到了尽头,他转而开始攀登起另外一条同样使他兴奋的山峰,为自己谋取起世俗的荣光,在五十年前终于荣归故里,回到了故乡雍部,做起定西城的城主来。

    按中州羁縻大荒的习惯,通常是人皇亲自选派中州的强大王侯来做一部的牧首,至于中心城市的城主,则选修为逊之的本地人作为牧首的副贰;

    在实际情况中,其实城主很像是一个小王国的宰相。

    但钱进荣非常尊敬雍部的新牧首——渊止王姜既望,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尊贵身份与赫赫战功,也是因为钦佩喜欢她的为人——

    在姜既望刚来雍部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大受雍部人的欢迎,众人对她尊敬有余,而亲近不足。

    大荒人粗直爽朗的性情叫他们本能地喜欢同样粗犷的人,可是他们这位新牧首却看起来纤柔而又文雅,说话柔声细气,遣词排句也讲究,显示出她良好的学识和教养,发簪上雕着孤瘦的鹤——时人论起来,觉得这位牧首其实也很像是这么一只孤伶清雅的鹤,因此跟她说话的声气都比对常人柔和,仿佛怕把她惊走了似的。

    她的衣服还是中州式的宽袍大袖,没有入乡随俗改换门庭,换上大荒的服饰,手指伸出来像光洁的玉葱,乌黑的发髻挽得很高,看起来像尊表面上流转着柔和珠光的陶瓷仕女,于是雍部的人们便私下议论起来,觉得恐怕这位新牧首——尊贵的人皇的姑母是有些看不起西荒人,不屑与他们为伍的;他们也知道中州人惯常轻蔑的称呼将他们唤做“西荒蛮子”或者“鬼奴”。

    同时他们开始悄悄地怀念自己的上一位牧首:

    那是一个七百岁的强壮女人,常常穿着很厚的刀痕斑驳的铁甲,头发花白,皮肤是深深的橄榄色,但是非常有精神,眼神像鹰隼一般锐利而又精明,嗓门尤其洪亮,腰间挂着一柄神兽脊椎锻造的骨刀,会将兽皮靴子踩在桌子上大声地跟人划拳,一口气喝下一斤的大荒烈酒——她是极少有的大荒本土人封拜牧首,封号叫“烈山候”。

    但为了避嫌,她也不能做自己本部的长官,这才领命来了雍部。

    但是后来,很快大家又都听说,原来新牧首大人是死了妻子,这才自请离开歧大都,远远地来到西荒最偏僻的雍部来任职,于是便又对她多了几分同情与敬佩——

    大荒人重感情,都知道心爱的伴侣是多么重要。

    同时众人才明白为什么她衣襟上总是佩着白花,服最朴素的深衣,并且在狂欢的宴会上温和地拒绝一切人的敬酒与献肉。

    比武台到了!

    钱进荣特意选了一个视野最好的地方,请姜既望先入座,“王……啊不,不,是大人——大人您坐。”

    “您看,天空中那些符文,就是我们调试的人在上面对战打出来的。”

    他在姜既望身旁侍立,以很小的弧度挥动手臂,为她偏着头低声地讲解:

    “也有正在对战的孩子们;不过,他们能打出来的动静就小得多了。”

    “嗯,”姜既望望向那些闪烁着光芒的圆台,“钱城主,今年的英才大比,你可晓得有什么不错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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