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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霍峰在杀兔子,同样留下了兔皮,霍凌让他拿下山去,多凑两张给霍英做件新袄子,小孩子长得快,去年的已经小了,多半要拆了做靴子。

    去皮后剩下的兔肉去掉骨头没多少,霍凌忖了忖道:“清炖一个汤吧,加点萝卜,家里还有猴头菇,也丢进去两朵。”

    霍峰听罢疑惑道:“你从哪里听来的吃法,这么清淡。”

    “偶尔也吃清淡点,最近秋燥,吃兔子败火。”

    不过这么清淡的菜色实在不太合霍峰的口味,小块的兔肉需要细细啃,霍凌也只囫囵吃了两三块。

    颜祺却是很喜欢,尤其是汤里的萝卜,炖得软软糯糯,他见霍峰和霍凌都吃得少,为免浪费,一个人喝了好多汤,以至于晚上起夜跑茅房。

    回来以后手凉脚凉,霍凌睡得迷迷糊糊时被他碰到,下意识就把人往怀里揽,反而是颜祺怕吵到他睡觉,赶紧将两条腿向后蜷起来。

    ……

    每天都有大几十只母蛙被穿绳风干,七八日后,院子里浑似多了一面用林蛙织成的门帘。

    哪怕颜祺坚称自己不怕,等数量足够多的时候,还是有些理解大嫂为什么说这东西让人后背发毛。

    门前溪水里网兜里的公蛙也实在太多了,从早到晚吵得人心烦意乱,下山前夜,霍凌捉了一盆回来,再添八只今天新捉,还没杀的母蛙,说要和土豆一起炖着吃。

    “林蛙炖土豆,我们这有名的硬菜,这时节办酒摆席的,席面上必有这么一盆子,没有的话那都不成席。”

    霍峰兴冲冲地守着锅灶,抬手感受蒸腾的水汽,这水是一会儿烫林蛙用的,不能用十成十的开水,略微凉一点的才好。

    他看一眼霍凌笑道:“让老二做,他做这道菜的手艺好。”

    “大嫂怕这个,不让这玩意进家里的锅,所以年年都是在山上做,我做,他吃,吃够了再下山回家,手艺就这么练出来了。”

    等水温降下来,霍凌面不改色地把林蛙倒进去,继而飞快盖上锅盖,待盆子里没了动静,捞出来用清水洗净,这时候外面的一层粘液已经洗去不见,随时可以下锅。

    第69章 捡核桃(小修) 看到霍凌把整只的林蛙……

    看到霍凌把整只的林蛙直接往锅里倒时, 颜祺眼睛都睁圆了。

    “不用……剁一下么?”

    不只是没有剁的问题,他也没看见霍凌剖开蛙肚子取内脏。

    “林蛙干净,内脏也能吃, 大补, 尤其是母蛙肚子里的油, 所以都是整只吃的。”

    霍凌翻动着锅铲,放林蛙之前土豆块已经过了油, 现在只需再翻炒几下加水炖。

    “那我一会儿好好尝尝。”

    挨过饿的人,对于能吃的东西一向是来者不拒,反正吃进肚子里都是一样的。

    土豆和林蛙家里都不缺,今天只有一个菜, 盛出来后满满一盆,霍峰还开了一坛酒, 和霍凌一起直接用碗喝。

    霍凌挑了只母林蛙给颜祺,颜祺用筷子夹起来, 打量着犹豫了半天, 一口咬下。

    蛙肉吃起来其实有点像鸡肉,也有点像鱼肉,很是滑嫩, 外面的皮像鱼皮。

    “这些黑的是什么,能吃么?”

    颜祺把碗里的肉给霍凌看,霍凌解释道:“能吃, 这就是母蛙肚子里的籽,现在这个时节, 籽是籽,油是油,开春以后母的准备甩籽, 两样混在一起就不好吃了。”

    颜祺遂安心地吃下去,连蛙腿上的零星几丝肉也仔细啃了。

    吃完母的再吃公的,就少了一点胶黏的口感,单吃肉却也不差。

    盆里的土豆吸饱了汁水,火候恰到好处,捞出来以后和菜汤一起浇在干饭上,每个人都吃了一大碗。

    “祺哥儿,你也喝点儿?”

    两个汉子的酒碗没多久就空了,霍峰添酒时问颜祺,颜祺忙摇头道:“谢谢大哥,我喝不了这个。”

    上次不过是舔了一下霍凌的筷子尖,他就被辣得喝了好多水,连眼泪都流出来了,要是论碗喝,还指不定会怎样。

    “入冬以后大集上就有卖米酒的了,到时候给你买那个尝尝。”

    “为啥冬天才有卖的?”颜祺问道。

    “米酒不够烈,天热的时候容易坏,一坏就酸了,而且这边冬日里烧炕暖和,有些人就爱坐在炕上喝一口凉米酒。”

    霍凌道:“那个连英子都能喝,我喝着和米汤一个味儿,都算不上是酒。”

    颜祺不由笑道:“好,到时候我和英子坐一桌。”

    每年能捉林蛙的时间只有大半个月,因公蛙要卖活的,他们七八日下一次山,来回往返了两趟,卖了九百多只林蛙。

    哪怕搭了四十个网口,对于整座白龙山而言依旧不值一提,只能拦得住走这条路的一小撮林蛙而已,故而越往后,能捉到的越少。

    这些林蛙里公母的数量对半开,公蛙卖了一两多银,母蛙四两多,加起来差不多七两,霍凌和霍峰各分了三两有余。

    霍凌还单独留出六十只,三十只公蛙和三十只母蛙,连带一只獾子送去了侯力家里。

    不过去的时候见侯力没精打采,说是和侯夫人吵架,对方带着孩子回娘家了,虽说娘家也不算远,只在隔壁镇子上。

    侯力去请了一回,没把人请回来。

    至于吵架的缘由,霍凌多半能猜出来,他知晓侯力素日多应酬,不单在酒楼吃酒,还会去花楼听曲,曾经还有个相好在楼里,后来教家里闹了一通,好歹是断了,不知道现下是不是又犯了老毛病。

    他和侯力关系倒没近到那份上,更是不懂为何放着好好的媳妇孩子不要,偏生爱往花楼里砸钱,兴许还是钱赚的太容易。

    而侯力同他抱怨这些,无非是确信霍凌不会出去乱讲,哪怕是讲了,霍凌身边的人与他相熟的圈子也没有丝毫关系,因此聊作发泄罢了。

    听了一脑袋官司,从侯宅出来,霍凌没急着回摊子上,而是穿过小路,进了一家银铺。

    他掏出怀里一张条子递给伙计,“上回在你们这里打了个银镯,约好取的日子是三天前。”

    伙计接过条子,和从柜台里翻出来的一沓比对,抽出其中一张后笑道:“早就做好了,您稍等。”

    说罢他在柜台下面一通翻找,找出个绣花荷包,从里面倒出一只亮闪闪的银镯,双手呈上。

    “您看看,是不是您当初要的样式。”

    霍凌接过银镯,转身对光细看,当初选样式时,铺子见他给的圈口小,说宽条镯不够秀气,戴着反倒显粗笨,让他选了圆条的。

    有些人的银镯戴久了发乌,霍凌见过的多是那种,现下不得不说,还是新制出来的鲜亮,熠熠生光。

    “样式可以,圈口没错吧?”

    哪怕他以防万一,拜托大嫂帮忙量了颜祺的手腕粗细,但心里还是打鼓。

    “保准没错。”

    伙计拍胸脯保证,“真要是戴不上,您只管带来,我让我们师傅给您改。”

    “那就行。”

    霍凌让伙计把镯子放回荷包,这荷包算是送的,绣工尚可。

    一只银镯花了三两,霍凌付了剩下的一两半,把装着银镯的荷包塞进袖子里放好。

    马上就是颜祺的生辰,到时将这镯子当生辰礼送出去,小哥儿定然高兴。

    他筹划这事两个月了,而今总算快要成真,今朝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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