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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绳结,这种绳结一旦狗子挣扎就会越扯越紧,但若寻常牵着,不会勒到脖子。

    “董大哥,嫂夫郎,那我们就先回了,红果儿有了好信儿,我们再来看它。”

    “好好。”

    董成材连声应道:“回吧,路上小心。”

    董家夫郎也挥挥手道:“有空再来家里坐!”

    麻绳握在霍凌手里,黄狗起初走几步就要停下,拽着绳子不愿向前,霍凌和颜祺便耐心地等着,哄着它走路。

    如此反复几次,黄狗或许意识到眼前两人是真心实意要带自己回家的,遂不再惦记董家村,乖乖地任由霍凌牵着,让它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

    去时一只狗,回来两只狗,不过黄狗不似大个儿,对霍峰一家三口不熟,进了院就缩在柴屋角落,怎么叫也不出来,唯有霍凌和颜祺去的时候才会站起来摇尾巴。

    颜祺给它起名黄芽儿,在家养了一夜便给领进了山。

    ——

    山中日缓。

    清晨时睁开眼,鸟鸣啁啾,夫郎在怀,哪怕知晓一日有一日的活计要做,霍凌仍觉得格外悠闲。

    外面天阴阴的,但昨夜天上星星不少,应当不会下雨,只是颜祺睡前还念叨着把弄脏的被单子洗了,顺便晒一晒被褥,这下是晒不成了。

    起身时身边人正好抬了下胳膊,摸到身边空下来,迷迷糊糊睁开眼。

    颜祺见屋里还暗暗的,以为时辰还早,霍凌顺势让他多睡一会儿,只说自己要去茅房。

    小哥儿没有怀疑,他确实困得紧。

    现下他算是摸透霍凌了,但凡是从山下回到山上,第一晚定然不会老老实实睡觉,仿佛闲的那两三日就憋狠了似的。

    不过非要说的话,颜祺宁愿在山上和霍凌做那事,好歹知道左右都没人,有时忍不住惹出三两声响,不至于害臊到大气不敢出。

    “嘬嘬。”

    不比小哥儿的困倦,霍凌简直身轻如燕。

    洗漱罢便出门打水,回来烧了水后又做早食,同时不忘把两只狗都喂了。

    颜祺出来时,霍凌正在教黄芽儿听指令,大个儿在旁无聊地溜达。

    “坐。”

    霍凌指着黄芽儿,见它成功坐下,打了个响指,给它嘴里丢了个小指头肚大的肉丁,只够尝个味,吃是吃不饱的。

    山上肉易得,一只林鼠切出来的肉丁够训好几次。

    诸如“站起”“坐下”都是最简单的命令,慢慢教才知道能学会多少。

    一般的狗和大个儿是不能比,大个儿聪明得快成精了,什么人话都听得懂,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它还挺机灵的,这么快就学会了。”

    颜祺端了个杯子在院子里站着刷牙,瞅见霍凌丢了个树枝出去,让黄芽儿捡回来。

    黄芽儿在树枝丢出去的瞬间就已拧过身子,看清楚方向后大步跑出。

    唯一比大个儿差一点的地方在于,大个儿每次都能在树枝落地前跃起叼住,黄芽儿只会在树枝落地后捡起送回来,不过也不错了。

    “好狗。”

    霍凌丢给它一个肉丁,看大个儿在旁眼巴巴的,也丢了根树枝让大个儿去捡,回来后照样给了奖励。

    颜祺笑着看了半晌,问霍凌道:“以前你就是这么训大个儿的么?一共训了多久?”

    霍凌回忆一番道:“好似也没多久,也就一个月左右,只是养大了才带着进山。”

    不然凭大个儿小时候的体格,进山遇见野兽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狗和人一样耐心都有限,一日学太多容易不耐烦,后面的即使教了也记不住。

    霍凌把装肉丁的空碗放起,和颜祺端着饭碗,在灶台前把早食吃了。

    “近来蚊虫开始多了,我走以后,你记得再掰一块老牛肝点上,我最近进山时也留意下,有的话再搜罗几块。”

    野菜生意还能再做一个月,他们商量着中间多下一次山,因一次能带下去的野菜有限,多下去一次,就能多挣几十斤的银钱。

    不过霍凌今天并不带颜祺进山,他是预备带着脚扎子去采腰子草的。

    近来腰子草的叶子上开始出黄点子,比没有黄点子的更值钱。

    顺便多探几个野菜多的地方,看看怎么走方能不绕远,到时一并去,也好省些力气和时间。

    第35章 猫爪菜(小修) “山里真凉快,都入夏……

    “山里真凉快, 都入夏将近一个月了,也不见热,早晚还要盖棉被。”

    颜祺拉着霍凌的手, 大跨步地迈过一条水流, 溪水清澈, 可见其中摆尾的游鱼,还都不是小鱼, 最小的也比巴掌大。

    “山里没有很热的时候,就是蚊虫多,不然实在是舒服。”

    霍凌低头看一眼颜祺的裤腿,见没被水溅湿, 示意同样驻足等待的大个儿和黄芽儿继续往前走。

    距离接黄芽儿回家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现在它已经能听懂一些基本的指令, 让坐着就绝不站着,跑出后一声口哨便能叫回来。

    霍凌和颜祺对此很是欣慰。

    霍凌试着让它跟大个儿一起去猎林鼠和兔子, 动作还算是迅捷的, 以前流浪时应当也自己打过野食。

    故而它虽然瘦,但不是那种病恹恹的瘦弱,回家吃了几天饱饭就很有力气了。

    既认了主, 也认了家门,今朝和颜祺一起进山时便决定将它带上,之前几次都只是留它在家看家。

    带出门主要为了让它早些认路记路, 关键时候这是能救命的。

    黄芽儿初次进山,很是兴奋, 好几次一下子跑得有些远,没等霍凌和颜祺张口,大个儿就已经上前把它赶了回来。

    颜祺还笑说, 分明有时候大个儿也会自己跑远的,这厢家里多了个狗,它倒乖觉许多。

    “大约是争宠呢。”

    霍凌捡了根大小合适,长得很直的树枝,把大个儿叫到近前给它。

    大个儿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树枝子,还会挑喜欢的叼回家放着,要是不小心混在一起,给它当柴火烧了,它能生一下午闷气。

    “拿着玩儿去。”

    大个儿颠颠跑来,张嘴把树枝叼走,接下来走路时头都抬高了,还特地去黄芽儿面前转着圈炫耀,把霍凌和颜祺笑得不行。

    “哪来那么多心眼子,别看个头大,其实还是孩子心性。”

    等到颜祺给黄芽儿捡了一根稍微小点的树枝,一碗水才算是端平了,大个儿见别的狗也有,终于消停下来。

    这般逗着狗走走停停,爬山也不觉得多累。

    颜祺记得自己头回跟霍凌进山的时候,走上两刻钟就已大喘气了,现在明显轻松许多。

    只需拿一根趁手的木棍当登山杖,爬上爬下不在话下,可以说越发像一个赶山客夫郎该有的模样了。

    上次下山去林家串门子,明哥儿说他气色都见好,本还担心他还在山里受惊受累,没成想还真是个养人的去处。

    颜祺想着,兴许是喝桦树茸泡水喝的,家里不缺那东西,基本顿顿都喝着。

    问过霍凌后,特地给明哥儿包了一些送去,特地说明多是些碎的厉害,不太能拿出去卖的,让明哥儿别当个好东西,尽管踏实收下。

    林长岁他娘那日也在,推说不要,道是太贵重,一斤几十文的东西,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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