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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岔了。”

    颜祺揉了揉大个儿的下巴,将挂上去的药囊解下来,和霍凌商量道:“等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缝几根带子,挂在它后背上。”

    走出几里路,霍凌还在想颜祺说的话,做的事。

    他这夫郎着实细心又能干,相比之下,自己先前带着大个儿过的日子,简直像是后爹看孩子。

    从前他日复一日做着差不多的事,进山赶山,下山卖货,换了钱后有些花了,有些存起,到年底时晃着变沉的钱匣子,却也不见多雀跃。

    起初赚钱是为了还债,后来赚钱是为了娶亲,亲事迟迟说不上,心底难免空落落。

    哥嫂和小侄女是家人无疑,有了颜祺后他才意识到,山下的家是家不假,但和山上的家终究是不同的。

    想着想着,才出来没多久便盼着早些回去,意识到这一点后霍凌不免要笑话自己。

    怪只怪夫郎太招人喜欢。

    ——

    初次带着颜祺上山,霍凌没停留太久,赶着初一前一日下了山,除去要卖的山货,还给家里摘了几斤野葵菜和十来个野鸭蛋。

    甚至这回也不用愁还能拿些什么小玩意儿给霍英了,颜祺花了六七日光景绣好了一张小小的蝴蝶帕子,把小姑娘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婶伯你真好!”

    村里这个岁数上的孩子,不管男女哥儿,其实都是散着养的,成日滚得一身泥巴回家,知道要随身带帕子的都没几个,更别提绣着花的帕子了。

    霍英虽调皮,却也爱臭美,她自幼有爹娘和小叔疼,过年不仅有新衣裳,还有缀银子的新头绳,现在又多了蝴蝶绣帕。

    拿在手里看了半晌,已是坐不住了。

    “娘,我想去找春树哥和冬花儿!”

    冬花是齐红梅的闺女,爹娘都姓齐,但并非一个村的,祖上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支,祖籍都不在一处。

    齐冬花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齐春树,比冬花儿大两岁,那小子挺是伶俐争气,现在三家屯一个老童生开的村塾里念书,认得好些字,也算是下山村少有的读书郎了。

    “眼看就要饭点了,你下午再去。”

    叶素萍没答应霍英,小姑娘撅起嘴巴哼了一声,但很快又被背后抓着个小布包的大个儿引走了注意。

    “小叔,这是什么?”

    霍凌笑答:“驱虫的药囊,你婶伯给大个儿做的。”

    “为啥挂背后呀?还是说这是大个儿的腰?”

    霍英一本正经地比划了一下,“我也有一个,下地时娘就给我挂在腰上,所以大个儿也要挂在腰上,对不对?”

    “嗯,说得对。”

    霍凌点头,一副极赞成的模样。

    和小孩子说话,往往不必解释那么多,他们的想法奇奇怪怪,不如顺着说,等长大了,也便没这么多有意思的说法了。

    吃饭时得知大个儿眼睛伤了一回,霍峰多给他拿了一个饼子,大个儿一口叼走,没见它动嘴就给咽了。

    叶素萍路过,见几人围着狗,忽然想起一事。

    “对了,老二,虎子爹今天路过咱家地头,问大个儿配不配种,说是董家村有个养狗的,想给家里母狗配一窝,四处打听哪里有品相好的公狗,不知谁传的,反正打听到大个儿头上了。”

    霍峰被她这么一提醒,也道:“是有这么个事,虎子爹说成不成的,让你下山给递个话,他好去跟人回信儿。”

    颜祺不禁问道:“大个儿以前配过么?”

    村里养好猎狗的大都会配种,自家是母狗的话都好说,留几只都成,多了的要么给相熟的人家抱走,要么卖钱。

    自家是公狗的,一般也能问母狗家里讨一只。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霍凌就犯愁,霍峰也笑起来。

    “没呢,以前倒也有人打听,二凌也想给大个儿留个后,到时还能放在山下家里一只看门,结果没成。”

    “为啥没成?”

    霍凌看了一眼不争气的大个儿,叹口气道:“谁知道,要不是母狗没看上它,要不就是它没看上人家,在一个窝里关了一晚都没配上。”

    这事后来都传成个笑话了,说霍凌养的狗和霍凌一样都是光棍命。

    但有一说一,要是有合适的能配上,霍凌还是想让大个儿去的。

    这日夜里进了西屋,夫夫两个又说起此事,霍凌向哥儿道:“只要母狗不差,大个儿和人家配出的崽子定不是孬的,到时咱们抱一只回来,训明白了,我带大个儿进山时,小的就陪你在家,这样我也放心些。”

    颜祺设想一番,心也活络起来,在枕上翻了个身,有些期待道:“要是能有个和大个儿长得像的,肯定很有意思。”

    霍凌看向小哥儿亮亮的眼睛,即使熄了灯依旧掩不住光彩,看得出确实在高兴。

    “一窝下好几个,总会有像爹的。”

    他顿了顿,又问道:“你以前在老家养过的那条猎狗,长什么样子?”

    那是小哥儿在相看那日就提过的狗,颜祺侧着身,把一只手垫在脑袋底下,怀念道:“是个大黄狗,名字就叫大黄,四个爪是白的,耳朵尖和尾巴尖是黑的。”

    “也是四蹄踏雪。”

    霍凌说罢,颜祺笑道:“嗯,我就是那时候学会这句话的,从小到大,我爹动不动就挂在嘴边。”

    而后他又和霍凌说了好些个大黄的事,末了道:“我爹后来说大黄有福,一辈子没挨过饿,走得也是时候……要是晚两年走,哪怕埋进土里,都得被人刨出来。”

    也庆幸家里后来再没养过狗,不然真到那份上,自家护得住,也保不齐有别家为了活命想法子来害。

    饥荒的年景,什么不能吃,山上的树皮都剥净了。

    小哥儿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霍凌抬起手背,轻轻蹭掉那眼角处的一丁点湿。

    知他字字句句说的是大黄,实际想的远不止如此。

    他的夫郎曾也有个热热闹闹的家。

    第24章 不怕了 “野葵菜,新鲜的野葵菜,三文……

    “野葵菜, 新鲜的野葵菜,三文两斤!”

    “哥儿看看我家这葵菜,今晨刚采下的, 带些回家去凉拌滚汤都使得。”

    霍凌和颜祺穿街过巷, 好寻地方去摆摊, 一路上耳畔叫卖声不绝。

    比起上次来时,路边多了不少卖野菜的, 葵菜生得最早,价算是很贱的。

    但这所谓贱价,也是和镇上所卖别的菜蔬相较而言的,换做乡下, 出门遍地都是,哪个会专门花钱去买。

    颜祺听了一路, 看了一路,有些后悔没跟着霍凌进山, 挖些葵菜来卖。

    “若有个二十斤……”

    霍凌看着小哥儿掰指头算账, 片刻后听他道:“也能换三十文钱,够割一顿肉的,还能给大个儿捎两根大骨头。”

    霍凌不曾在野葵菜上费心, 因比起葵菜,山里的刺嫩芽、猴腿菜,都更值钱些, 尤其是刺嫩芽,时节上一斤能卖到二三十文的价。

    野葵菜那三五文, 还不够折腾的。

    原本该这么同颜祺说,可话到嘴边又教他给咽了下去,改口道:“鲜菜不比干菜, 太占背篓里的地方,我从前只一人,下山一趟能拿的东西有限,加上葵菜卖不得好价,因而至多只是家里吃。这回依着从前,急忙忙下了山,忘了这茬,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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