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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简直快要乐得飞起来。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么多的钱!

    而在船上的那些海员们,老海员一趟能得二十两工钱,一般的年轻海员,也就只有十两银子的工钱而已。

    所以,他光捡这些白来的贝壳,就能挣到年轻海员们差不多的工钱?

    第232章 珊瑚冒险者于小子。

    于小子这还是头一回手里有这么多银子。

    他倒也光棍,没把这些银子珍藏密敛着,而是去吃了一顿好的,从前他都舍不得吃的一些大菜,比如焖羊肉和手把肉之类。

    然后又给自己置办了身体面的行头。

    他打小就四处游荡,虽然穷无一文,可见识却比一般的同龄人强多了,再一个在海船上时,那些上了年纪的海员们无聊,又无处可去,便同小年轻们吹牛瞎侃,天南地北,村中城里的事儿都唠叨了个遍。

    如果是一般的小子,可能也就听听算了,而于小子这般的机灵人,却能从中悟出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来。

    比如他手里还有一小袋子桔红色的螺珠,他就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摊子

    上卖。

    那些卖出去的稀有贝壳,在这里虽然稀有,可在那外洋小岛上,却是一天都能捡到两三只的,运气好十来只也有可能。

    但螺珠却是一天都不一定能弄到一粒,还是他不辞辛苦,发现了一个那种海螺的栖息地,这才能弄到了这些。

    花费的辛苦不同,自然价格也不可能相等。

    而在摊子上买货物的路人,自然也就不大可能慧眼识珠,能知道这种螺珠的价值了。

    毕竟,就连老海员见了,都觉得这东西没啥用处呢!

    所以有可能识得此物的,一个是大药铺里的老医师,二是首饰铺里经验丰富的老师傅。

    但他要能见到这两样人,还穿着身上那套老海员的旧衣衫可不成。

    世人皆是先敬罗衣再敬人,打扮成叫花子,难道还要怪人家大铺子不叫你进门?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碰了几次壁之后,还真有一位金匠老师傅看中了这红珠子。

    他挑了两粒小指肚大小的珠子,上头还有火焰纹的,给了于小子二两银子,说好了要用这珠子制成一对耳坠,若是这耳坠能得了富贵人家的喜欢,到时候再来找于小子买,那价钱可就要比这个高了。

    也是该着于小子时来运转。

    那金匠将红珠子用金丝镶嵌了,做出了繁复的样式,这对耳坠子,还真的得了一位官夫人的青眼,买回去以后就在赴宴时戴了出来,这般新鲜的材质和样式,自然是让官夫人大出了风头。

    后头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们,可不就满城地寻找类似的首饰?

    再加上这材质的来历也很是艰难稀有,据说是离中土极远的外洋小岛上,要上万只深海螺中,才有可能孕育出一只合适做首饰的来,佩戴在身上,自有定惊清热,美容养颜的功效。

    这么一传二炒的,这种珠子竟是飙到了天价。

    一枚珠子,倒比品相最好的珍珠还要贵了三五倍。

    于小子发了。

    那一袋子海螺珠,除了留了一颗品相最差的与品相好的之外,他都出手了。

    得了足足两千两银子!

    这是他从海上捞的第一桶金。

    如果于小子是一般人,有了这两千两银子,他完全可以在城里买个铺子,做个小买卖,或去乡下买几十亩地,修个青砖带院的大瓦房,再娶房妻室,从此以后过上小康之家的安稳日子。

    然而于小子见识过了海上那多姿多彩惊险刺激的时光,哪里肯就这般洗手不干呢?

    他还想接着见识更多的奇珍异宝,挣更多的金子银子呢!

    两千两在常人看来已经是极多了。

    但放在外洋买卖里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如果他也买丝绸布料,跟着之前的大船去往那个小岛,用丝绸换珍珠,当然也是稳赚不赔的。

    但船员们私人带的都是丝绸,买的都是珍珠,这样赚到的银子,哪里能跟海螺珠比呢?

    是的,如今的于小子,已经看不上普通的十倍利了。

    他要是百倍利,或者至少二十倍吧?

    他想到那小岛上的土人,受了伤之后,就只能采点本地的草叶子,捣烂了糊在伤口上,似乎也没啥大作用。

    虽然也能跟船员们换些真正的伤药,但这些伤药数量不多,船员们自己还得留着用,自然就不大可能换很多了。

    为啥船员们不多换一些呢?

    原来在船上潮湿炎热,而常见的伤药又极易霉变失效,因此虽然伤药在岛上极受欢迎,但要送到岛上十分不易,因此只能少量自用,即使坏了也损失不大。

    于小子就琢磨着,能不能找到一种不怕天热和潮湿的伤药,而且还有更好的存放法子呢?

    心里存着这个想头,他就不辞辛苦,把城里的十几家药铺都走了个遍,还去了周边镇子上见那些游医和小药铺的大夫。

    还真被他找到了新的伤药。

    这些伤药做成了干燥的药粉,又用特制的瓷瓶装了,瓶口用蜡封死。

    上海船时,他就带了两百小瓶子的伤药。

    这两百瓶伤药,因为瓶子实在太小,他只用一只藤编箱子就装下了。

    一瓶伤药的成本是二两银子。

    而他那两千两银子,也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他最后的家当。

    看上去,除了身上穿的衣衫比上回更体面外,于小子在船上,还是跟上回一般,不显山,不露水的。

    船员们也没谁知道他都带了些什么,只当他手里没有本钱,因此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和吃食。

    这次出海,待得到了那小岛上之后,海员们都想法子把自己带来的货品以物易物,于小子则一点也不急,直到遇见了当地一位打鱼被鲨鱼咬伤的汉子。

    那汉子原是本地打鱼的一把好手,在部落里地位颇高,这次身上被咬伤多处,眼看着血淋淋的,是活不成了。

    汉子的妻子找到海员们,表示愿意拿家里的一袋子珍珠,换海员们一份伤药。

    然而海员们的伤药,还是跟上回一般,几乎都发霉了不能用。

    这时候,于小子就出手了。

    他带来的药瓶,小小的一只,比婴儿巴掌还要小,可是却能换对方一袋子珍珠!

    而且岛上的土人,还争着跟他换!

    这怎么能不让人眼红?

    船长的小舅子就找到于小子,表示很看好于小子,想要跟于小子合伙做这伤药的生意。

    这个小舅子本身没什么能耐,只会吹牛打屁,本来在船上这般人是不会被选上的,但这小舅子就是借着船长的势进来了,干活偷奸耍滑,贪吃贪色的,船上就没人喜欢跟他一道做事。

    而于小子当初上船时,小舅子还欺负过于小子好几次,不是把分给于小子的食物往地上扔,就是在身后突然袭击,把于小子推下海……于小子也是命大,由此快速学会了游水,这才没有被淹死。

    于小子自然是不乐意了。

    经过将近一年的将养,于小子的个头已是蹿了一大截,臂膀也十分有力,这小舅子好酒色,早就亏空了身子,就算是打架,还真不是于小子的对手,因此骂了两句不识好歹,也就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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