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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小说网www.xingzuoxs.com提供的《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90-100(第7/19页)
绝对不会感到孤独。
后半句没有说出来,他迅速移开目光。随意瞥向脚边,看到了一颗牙齿躺在地面上。
第94章 Chapter94
Chapter94
一颗牙齿, 被卡在焚化炉的地面沟槽中。
麦考夫将它捡了起来。发现这颗牙齿没有牙根,还粘连着少量金属。
“我记得您提过,布朗佩戴的假牙取材人类真牙,是这一颗吗?”
莫伦细看, 这是一颗磨牙, 与给布朗尸检时发现的假牙一模一样。
“应该就是它。盗尸者没有谨慎到清除所有痕迹。”
以现在的火化焚烧技术, 70kg的死者火化后,骨灰加残骨不足2kg。
两人从头到尾观察火化炉的地面,仍能发现地面有零星的骨灰残余。但没有骨骼碎片被留下,都被清走了。
唯一证明炉内烧过布朗遗体的证据, 只有一颗他曾经佩戴的假牙。
这不免令人疑惑,为什么盗尸者要以这种手段对待布朗的遗体?动机是什么?
求财的话, 骨灰远不如霉尸值钱。
盗尸者只为亲手烧了布朗的遗体?
并且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在火葬场等待焚烧炉冷却后, 再进入内部清打扫。
其实,盗尸者压根不用做这些小动作, 只需耐心等到明天,火葬场会按照订单时间火化布朗。
是什么样的情感驱动, 让这个团伙必须执着于亲自动手火化?
莫伦捏着这颗假牙,想到远在大洋彼岸的捕梦社纽约据点。
侦探肖恩追查一条人鱼, 查到了火灾后的捕梦社附近,当夜他因为花生过敏而死。
人鱼的存在, 听起来很荒谬。
侦探死在日常过敏的食物上, 听起来也很荒谬。
伦敦的盗尸者们冒险又费力地烧掉一具本就准备火化的尸体, 而且清扫焚化炉骨灰, 听起来更加荒谬。
当荒谬接二连三地出现,它只是巧合吗?
莫伦没在焚化炉里详说猜想。检查完毕, 不必多停留,先离开。
她对如今的火化技术挺感兴趣,但对设备的质量持一丝保留态度。
万一金属零件因前期的高温影响变形,这会入口的合金门恰好不小心卡住了,持续几小时无法正常开门呢?
莫伦:“走吧,出去再说。”
麦考夫站在炉内最深处,转身望向入口处。
炉子尽头距离入口其实不远,只有短短五米,可以看清警探葛莱森的神色。
不过,身处尸体焚烧炉内,客观的空间距离难免被心感觉影响。
环视炉壁石砖,粗糙不平的砖块表面密布着一个个细小孔洞。
几乎每个孔洞都附着骨灰,它们来自不同死尸,无声地诉说着尸体被烈火吞噬化作粉末的全过程。
这让焚烧炉里外的短短五米变成了一道天堑,隔开了生与死。
麦考夫不觉得恐惧,正因智,更知道不必多逗留。
他还没疯狂到迫不及待地去享受两人一起被关在焚化炉里的滋味。
“还需查一查隔壁的炉子。”
麦考夫说:“确认盗尸者是否先进行分尸,再分炉焚烧。”
莫伦点头,并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
盗尸者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检查就不可以百分百下定论。
进入隔壁焚化炉,确定地面不存在多余的骨灰。
看来盗尸者并非荒谬到底,没有先分尸再分炉焚烧的疯狂行为。
这次入炉搜查,获得真牙制作的假牙一枚。
由此推测布兰的霉尸是今天凌晨两点后,在火葬场内的焚化炉被烧成灰烬。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开始下雨,门卫室的佩奇、贾斯丁没能发现烟囱冒出黑烟。
为什么围墙四周没有发现盗尸者离开的足印?
除了盗尸者团伙有飞檐走壁的特殊技能,更大概率是这个团伙在早晨七点前后,趁门卫们前往太平间之际,直接从正门离开火葬场。
卡恩斯瞧着假牙与未完全扫干净的骨灰,只能接受这一串推论,很离谱但最接近事实。
他不禁发问:“那群盗尸贼为什么要这样做?”
莫伦:“以下只是我的个人推测。这群人是冲着霉尸来的,想获得的却不是躯体,而是被火化后的残骸。基督教中提倡土葬,别的宗教却不一样。不知您有没有听过佛教中的舍利子一说?”
卡恩斯摇头。
莫伦简述舍利子的来历,相传最早来自释迦牟尼圆寂后火化其遗体,所得的结晶体。后来,历代佛家高僧火化后,也有机会出现类似遗骨。
卡恩斯恍然:“布朗不是佛教高僧,但他的尸体很特殊,发生霉变,全身长出白毛。
盗尸团伙盯上了霉尸,认为烧了这种特别尸体,也许会出现类似舍利子的特殊物品。”
莫伦点点头,“不错,我认为盗尸的动机与这个方向有关。”
麦考夫立刻明白这样推测的起因。
焚尸取宝很离谱,与侦探肖恩接近捕梦社后,身上发生的事件一样荒诞。
杀死布朗的凶手匡茨,是叛出捕梦社的外围成员。
游乐园杀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传到美国之后,不可能不被捕梦社核心成员察觉。
捕梦社了解案情动态,就会注意到布朗的尸体发生特殊霉变。
照此一来,火葬场盗尸团伙与捕梦社之间很可能有某种关联。
更深的推测没必要告知卡恩斯。
麦考夫注意到另一点:“操作火化炉需要一定的技术吧?如果是新手,能把尸体一次性焚烧到位吗?”
“新手做不到,这活得练。”
卡恩斯采用的焚化炉谈不上高精尖设备,但没经验的新人也玩不转。
福尔摩斯先生的这句话提醒他了。
火化尸体时加多少燃料、分几次添加、什么时候熄火等等,这些事都有讲究。
卡恩斯:“能把尸体烧得干净,盗尸团伙里必有精通焚烧的人。这样讲的话,嗯……”
麦考夫瞧着卡恩斯犹疑的神色:
“您是想起昨夜在酒吧遇到什么可疑人士?”
卡恩斯:“不是可疑,我是感到奇怪。从火葬场的情况看,盗尸团伙很专业。但回想昨夜与我聊天的几个陌生人,他们看起来却都不怎么精明。”
盗尸团伙的行为堪称猖狂。
不仅潜入偷尸,卡点精准,而且还把火葬场的作用利用到极致,直接在这里烧尸。
就像是一伙盗贼入室打劫,居然使用了失主家的厨房与食材,烧菜做饭,大吃一顿。
昨夜,卡恩斯在酒吧与一些陌生人聊天,那些人不似有类似胆大包天的性格。
卡恩斯努力回忆谁可能是盗走他钥匙的小偷,想到可能有作案时间的三个男人。
记不清三人具体长相,只能描述大概外形,而听口音他们都是伦敦本地人。
莫伦取出速写本,画出三人的肖像让卡恩斯确认,“您看看,有哪里需要改动?”
卡恩斯:“这个人鼻子再塌一点,那个人有些地中海秃顶,还有……”
修修改改,有了三幅相似素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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