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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为逸哥儿看看纪家的大姑娘……”

    太夫人摆了摆手,“那姑娘性子太正经了,跟逸哥儿怕是合不来。”

    庞逸一直没有娶亲的意思,太夫人这个外祖母也挂心着。今日来纪府,太夫人也确实是存着同纪家再次结亲的心思,纪大夫人的大女儿年纪正好,教养极佳,是为很优秀的姑娘,太夫人本来想着,看看能不能为庞逸说合说合。

    不过今天见了纪大姑娘,便能看出她性格板正,跟逸哥儿是两个极端,哪怕没出兰姐儿这桩事,太夫人也早就打消了心思。

    “说来你如今也算逸哥儿的舅母,”太夫人笑道,“他的事,你也帮着参谋参谋。”

    ……您老人家一定不知道我跟他议过亲,汤婵有点想笑,“是。”

    从纪家回来的第二天,纪大夫人上门,留下了不少东西。

    “夫人,”秋月抬了个小箱子进来,“纪家送过来的,说是给您的赔礼。”

    “嗯?”汤婵放下手中的话本子挑了挑眉,“拿来我瞧瞧。”

    纪家诗书传家,送来的都是雅物,一套极品的笔墨纸砚,外加几样书籍字画。

    汤婵踩着睡鞋走到书案前,特意洗过了手,才把东西都拿出来。

    她鉴赏字画水平不算很高,只能看出几幅都是名家之作,至于两本书籍,都是以隶书所写,看着十分陈旧拙朴,纸张发黄但无污渍,竟是保养得当的古籍。

    两本都是子类著作,颇为佶屈聱牙,汤婵看了两眼就头疼,赶紧合上了。

    东西确实是好东西,可惜跟汤婵属性不合,“收起来吧,回头德音成亲添给她当嫁妆。”

    秋月应了下来,两人一起将东西收了起来。

    汤婵伸了个懒腰,视线掠过笔墨纸砚齐全的书案,突然有些出神。

    好像已经许多年没写过字了……

    汤婵前世是文科生,高中的班主任老王是语文老师,总是语重心长地同她说,她的字迹有点潦草,考试会扣卷面分。后来得知汤婵家中不宽裕,老王还特意送了她字帖和文具,让汤婵自己练练字。

    老王是书法爱好者,送的是笔墨纸砚,但说来惭愧,那时候的汤婵心思很是功利,只想解决问题,所以根本没考虑过软笔,只抽空练了练实用性更强的硬笔字,而且只练到高考就扔下了。

    后来大学毕业、工作,汤婵遇见了不少写得一笔好字的人,心里都会有点羡慕,也有点后悔自己当初没坚持下来。只是再想捡起来的时候,997的生活已经不允许她有什么业务爱好,极偶尔才能碰一碰笔,汤婵只好把练字列到退休后的Todolist上面,打算退休之后再把她那笔字好好练一练。

    然而突如其来的穿越打乱了她的节奏,虽说当初

    在侯府的时候,姑娘们也习字,但唯一写得还成的就属大姑娘庞雅,汤婵不想出头,便一直混着没动过笔。

    如今离了侯府就不必在意这些了,想到当初准备退休前的雄心壮志,汤婵心血来潮,决定奋起一把,“我要练字!”

    铺好宣纸,磨好墨汁,汤婵抬手,沉心静气,下笔——写出了几个惨不忍睹的字。

    汤婵看得自个儿都没忍住笑了。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她这一堆奇形怪状的字,也算千奇百怪的一种吧。

    赶明儿找几本字帖先找找感觉吧,汤婵一边反思了一下自己的好高骛远,一边随意地划拉着。

    突然耳边传来一句声音低沉的问话,“你在习字?”

    汤婵回过神,只见解瑨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正站在她旁边看着她手下的宣纸。

    想起自己这点乱七八糟的水平,汤婵有点脸红,但她故作镇定,“不可以吗?”

    解瑨摇了摇头,“我只是不知道你居然练过字,还读过《九势》。”

    虽然汤婵觉得自己的字很差,但那是因为汤婵见过好的。解瑨眼力过人,一看就知道她不是初学,而是有些功底在的。

    解瑨能看出自己习过字,汤婵倒不稀奇,不过听了后半句,汤婵才发现她把“惟笔软则奇怪生焉”这句出自《九势八字决》的话也划拉出来了。

    “只是偶然听过一句话罢了。”汤婵放下笔,让秋月上了茶,“您来找我是有事?”

    解瑨应了一声,问道:“你与母亲昨日去纪府,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汤婵挑了挑眉,摇头道:“不是什么大事。”

    解瑨眉头微皱,“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汤婵笑,“一场误会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解瑨欲言又止,怕是已经听说了什么。汤婵见他这副表情,不由起了几分促狭心思。

    “您若担心,不妨给我点补偿,”汤婵笑眯眯地看着他,“我很好哄的。”

    第48章

    汤婵脸色严肃地蹲在小厨房的灶膛前,轻轻用火钳拨开带着火星的碳灰,露出里面几个比手掌略长、形状似纺锤的焦黑物体来。

    汤婵把它们扒拉出来放在小盆里晾着,等不那么烫手之后,汤婵上手拿起一个,从中间掰成两半。

    焦香的气息伴着甜味瞬间外溢,汤婵眼睛瞬间一亮。

    候在一旁的双巧激动问道:“是不是成了?”

    “应该成了!”汤婵小心剥开焦黑的皮,橙红色的肉露了出来。

    她神色更喜,张嘴吹了吹,轻轻咬下一口。

    香甜软糯,绵软细腻,唇齿留香,汤婵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果然冬天和烤红薯最配啦!

    在寒风凛凛的冬日街头买上一个烤红薯暖胃,是汤婵对前世冬天最深的几个记忆之一。本以为这也跟电子榨菜一样成为往日不可追,没想到这个朝代竟然已经有了番薯,只是从海外引种没多久,还没有完全在这片土地上传播开来。

    汤婵偶然在一本杂记上发现了有关番薯的记载,不由高兴了半天,而且没用她往东南沿海处寻,在京里稍微一找,就让她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了实物。

    红薯能做的好吃的太多了,不用庞妍这个小老乡,她都知道许多种做法,只等着一一尝试。

    最简单的就是烤红薯,汤婵试了两回,第一回 火候不太对,这回总算烤出了完美的溏心地瓜。

    热烫烫甜津津的烤地瓜下肚,整个身子都暖了起来。

    地瓜来了,以后有没有机会吃得到土豆呢?

    满足了口腹之欲,汤婵心情大好,文兴大发,可惜作不来诗,干脆大笔一挥,来了一篇《烤番薯记》,上述烤地瓜做法,附评价道:“……烤制番薯,形状细长者为佳,重在火候。火候或不足,或过猛,番薯或半生不熟,或化为焦炭,当为次品……若火候正好,则外焦里嫩,香气袭人,甜软绵密,为薯中仙品……”

    正奋笔疾书着,解瑨回来了。

    他一眼就瞧见了桌上盘子里黑漆漆的奇形怪状物体,不由脚步一顿,“这是?”

    “嗯?这是番薯,”汤婵抬起头,表情好奇,“您没用过?”

    “番薯?”解瑨眉头紧皱。

    番薯是这几年从南边流行来的新鲜奇物,他也是吃过的,“可我分明记得,番薯颜色橘红,个头不大,形状浑圆……”

    汤婵一愣,随即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算不算地瓜版的“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

    盘子里只剩孤零零的一个地瓜,其他的都叫汤婵分给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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