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座小说 > 古代言情 > 反派只想摆烂[慢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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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离床远远的,他还是有些洁癖在的。

    “八叔,快来吃饭!”一林跑过来喊道。

    小家伙虎头虎脑淘得很,在外头打架是常有的事儿,时不时就被别人家的父母找上门,但在八叔面前却是个乖崽儿,走路学着八叔的样子不急不缓,抬头看着八叔时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沈八郎忍不住摸了摸一侄子的小脑袋,有些后悔在县里买肉的时候没顺带着买几块怡糖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一林总觉得今天的八叔好像比从前更温柔,遂大着胆子抓住八叔的手。

    沈八郎上辈子做太上皇的时候都快活到九十岁了,如今换了身份,可在小孩面前,还是习惯性地把自个儿当成了祖爷爷。

    牵着一侄子的手,沈八郎实在没办法把眼前把眼前的小娃娃和未来那个去码头上扛大包的寡言汉子联系起来。

    沈一林心里美的冒泡,洗得干干净净的脸上热腾腾的,跟着八叔进了屋,见大哥、大姐和一妹都看向他,嘴角更是直接咧到了耳根。

    沈大林眼巴巴的看着八叔和一弟,却又不好意思过去,一弟都多大了,怎么还能让大人牵着手进来呢,就知道在八叔面前装乖。

    沈春后背笔挺,在八叔进屋后,飞快扫了一眼,微微低下头,不敢再看。

    沈夏:“……”

    哼,连小孩子都收买。

    不过,这些眉眼官司在饭菜端上来之后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沈夏和所有人一样眼睛发光的盯着面前的干豆角炖鸡,这可是在小地锅里拿干柴火炖了整整一个时辰的走地鸡,绿色原生态的真材实料,干豆角吸足了鸡汁,又带着被晒干后独有的韧劲和香味,汤里还飘着淡淡的鸡油花。

    有炖鸡吃,谁还吃那劳什子的爆炒鸡血,沈夏自己都不往那盘鸡血里伸筷子。

    吃饭如打仗,主打的就是一个抢。

    沈夏动作不熟练,六岁的身体又手小胳膊短,但有沈爹帮她,沈娘帮大姐,面前缺了口的瓷碗很快就盛满一小半的鸡块和豆角。

    沈夏啃肉的同时还不忘看向今日刚回来的八叔,八叔一直装成一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模样,这会儿八成是要破功了。

    结果沈夏就见八叔坐在大哥和一哥中间,明明应该是长辈照顾小辈,可她那俩傻哥哥往自己碗里夹肉的同时还不忘照顾坐在中间的老叔叔。

    肉眼可见,八叔碗里的肉比菜多,比旁边那俩傻哥哥碗里的肉都多。

    再看沈大伯和沈大娘,脸上没有任何不满,一个乐呵呵的照顾沈爷爷和沈奶奶,一个顾着三妹。

    香喷喷的肉都堵不住沈夏发自内心的叹息声,要戳穿八叔真面目这事儿,还真真是任重而道远。

    等炖鸡里的汤汁都被瓜分干净,众人这才把筷子伸向第一次出现在饭桌上的爆炒鸡血。

    “夏丫头手艺可以呀。”沈四郎赞道,这本该扔掉的玩意儿,硬是做的比豆腐都好吃。

    沈刘氏也夸了句,不过她夸赞的重点不在孙女的手艺。

    “这城里人就是会吃,连鸡血都能吃出花样来,夏丫头没白跟你爹去书院接八郎。”

    沈夏迅速瞄了一眼八叔,还好还好,八叔并没有怀疑什么。

    “味道是不错,我看娘日后可以让夏丫头多试几道菜。”沈八郎跟着夸了句,还不忘给侄女争取厨房大权,“对了我还没问,她脑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姑娘家伤在脑门上可得留心,万一留疤可不好,我明日带她去县城郎中那儿瞧瞧。”

    “也不是什么大伤,就一个小口子,用不着费那么多银钱……”沈刘氏的声音在幺儿的目光下渐渐变低,姑娘家脑门留疤是不好,她也不能保证就一定不留疤。

    她等会儿拿串铜板给八郎,这看郎中的钱不能由八郎来出,八郎那块银锞子还是攒着吧。

    沈大郎看向幺弟的目光充满了感激,虽然夏丫头伤口已经不太疼了,但让郎中看看总归是更放心。

    沈大娘子心中熨贴。

    沈夏深呼吸,八叔该不是要把她带到县城去卖了吧。

    第 57 章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沈夏忙开口道:“爹爹能不能和我们同去。”

    沈刘氏笑了,这不是废话吗。

    “你爹肯定得去,这么远的路,你八叔可背不动你。”

    夏丫头哪次去县城不是二郎带着去的,一半的路都走不了,大半程都让人背着。

    二林吃得满嘴油花,扭头看向爷奶道:“我不用人背,明天能不能跟着去!”

    “我也要去!”大林跟着附和。

    沈春眨了眨眼睛,嘴巴张开又合上,到底是没开口,她是大姑娘了,还要跟着里正娘子学绣活儿呢。

    “去什么去!都走了地里活谁干,再说夏丫头是去看伤的,又不是去县城逛集市。”沈刘氏虎着脸道。

    虽然现在地里活不多,少几个人也没什么,但这俩小子跟着东跑西窜的,还不得让大人费心盯着。

    都甭去!

    大林二林只能看向八叔,就见八叔摊了摊手,“下次吧,明日有正经事儿。”

    在原本的剧情里,沈夏额头上的伤最终是留了疤的,虽然是只有半个指甲盖大小的深色印记,但能不留还是不留的好,谁又会希望额角有个小小的疤痕呢。

    而带沈夏去看郎中,于他也不过是顺手的事儿。

    大林二林泄气,下次就得是下个月月中去给八叔送干粮的时候了,八叔还不能离开书院太久,拿了干粮说不了几句话就得回书院。

    吃过了晚饭,沈大娘子刷锅刷碗,沈刘氏则是忙着和面蒸窝头,本来不用这么急的,但明天去县城总要随身带着干粮,来回这么远的路,看病也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总不能让这爷仨饿着肚子。

    另一边,已经回屋的沈二娘子从陪嫁的木箱子里拿出包钱的布包。

    “把这些钱都带上,如果够药钱,明天就别让八弟付钱。”

    沈夏好奇凑上去,铜板挺多,但也好数。

    每十个铜板用麻绳串成一串,而灰色的布包里放了六十串铜板,也就是六百文,八叔今日花九十文买了四斤半的猪肉,也就是说她们这一房的家底用来买猪肉的话也就是买个三十斤。

    也不错了。

    沈夏安慰自己,沈家毕竟没有分家,在这个儿女没有私财的古代,能攒到六百文,她爹娘已经很厉害了。

    “这些铜板能换到一块八叔手里的银锞子吗?”沈夏好奇问道,一般来说应该是一千枚铜钱,也就是一贯钱换一两银子,但实际生活中往往并非如此,一贯钱是换不到一两银子的,只是不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差多少。

    “傻丫头,这些铜板还不到一贯钱。”沈二郎笑道,“一两的银锞子怎么着也得一贯半才能换到。”

    沈二娘子心中叹息,这些铜板攒起来可不容易,从她刚嫁进来就开始攒了,这都多少年了。

    沈家没分家,不管是家里产的粮食,往县城酒楼买的白菘,都是由公婆拿着,只有孩子他爹出去打短工赚来的铜板,每次能留下一成。

    沈二娘子摸着这些辛苦攒起来的铜板,忍不住看了看躺在床上啃脚丫玩的三林,等将来小叔子考中秀才,家里也就宽裕了,小叔子说不定还会去书院当先生,到时候她肯定得求公婆让三林也去读书。

    沈夏顺着娘的目光看过去,被擦洗的干干净净的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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