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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2章 早吃准了贺

    ◎-◎

    虽然心里说着下次肯定不来了, 但实际吃上午饭时,贺一鸣吃得那叫一个香!

    简直就跟工地上劳动一整天的农民工一样,大马金刀的咧着大.腿蹲坐在小马扎上, 左边手上端着餐盘, 右手一个劲儿往嘴巴扒拉饭菜。

    他那吃相比王绪狂野得多,嘴角已经长出稍微有些硬的胡茬还刮着一些饭菜渣子,薄薄的上下唇上油得发亮。

    他一边吃一边啧啧称赞林煜文这儿的饭菜品质:“怎么感觉比外面星级酒店的还好吃?”

    幸运星野笑着指指不远处穿着围裙的几个男女:“他们可都是美食博主,有的甚至还在专业厨师学校系统进修过呢,而且你看他们人这么多,都炒的是小锅菜,那味道肯定更好咯。”

    “啧!”贺一鸣动动腿, 忽然感觉到自己右边裤袋里那半拉红薯。

    他有些不舍得走了,不光是不舍得走, 他甚至还想着下次再来!

    吃饭时,林煜文带着娃出来了,他怀里举着一个, 身边儿还牵着一个。

    刚出门, 一群网红们就笑呵呵招手叫锦书过去跟他们玩儿。

    两三岁的小男孩,正是懵懵懂懂的时候, 逗着还好玩, 再等长大些就要到人厌狗嫌的时候了。

    抱着元真的林煜文也颇受欢迎,贺一鸣就眼睁睁看着被人捷足先登, 林煜文身旁围满满一群人。

    当然, 他们也问出贺一鸣心里最想知道的问题。

    林煜文:“下午?下午没什么事了, 你们想吃什么等会儿自己找袋子捡啊。不过多少要给我剩点, 回头要出摊。”

    一听下午没他们的活儿, 那指定晚上也蹭不上饭了, 贺一鸣顿时有些沮丧。

    他干脆去找王绪了。

    王绪正在盛汤,顺手把刚打的一碗羊杂汤给了贺一鸣,他自己又打一碗,二人坐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

    贺一鸣餐盘里的饭还没吃完,他把羊杂汤放在一边,问:“林煜文他怎么还出摊?”

    这点王绪倒是知道:“他好像就是从摆摊上赚得第一桶金,在那早市摆到现在跟顾客之间也都有感情了。”

    贺一鸣点点头,但作为湍市大资本家,他还是不能理解这种商户与顾客之前的情谊。

    王绪:“好像他家里收点儿什么,大多都会拿去摆摊卖一部分,就算像他山上那小公鸡有固定客户,文哥到年集时也会拿出一部分出来卖给早市上的散客们。”

    贺一鸣并不关心这些,他反而问起另外一件事:“那我要是想把他手里的红薯买个七七八八,还不成了?”

    “肯定不成。”王绪斩钉截铁。

    随后王绪又解释:“他种红薯八成是先自己想吃,然后才开始种的。就算是你一口气不买完给他剩些,那他还有一直固定到现在的合作商户呢,另外还有摆摊也要象征性的卖卖,再加上这些网红们多多少少也都要买些回去吃。”

    总之,贺一鸣要是带两麻袋回去,是林煜文朋友。要是想买两皮卡车回去,那林煜文绝不答应。

    “嘿!还有这样送上门生意都不做的人?”贺一鸣顿时来兴趣了,他不相信,是真不信。

    贺一鸣又问:“那我出高价呢。”

    林煜文这儿的红薯味道确实不错,他们贺家人多,贺爸跟他这些年也积攒下不少人情关系,贺一鸣确实想包圆儿了拿去送人。就想当时王绪送给他苹果那样。

    不过贺一鸣到底是做不出王绪那样送礼也只送二斤的量。要是贺出手,怎么着也得成麻袋的送才显得阔气。

    王绪咧嘴一笑,指了指不远处已经早早吃完去领麻袋的大小网红们了:“文哥这儿的东西贵,就算每次给来干活儿的打折,好像也都不便宜,他们顶多也只买够自己吃的部分。”

    贺一鸣定睛去瞧,还真是这样,明明林煜文这儿的红薯真的很好吃,老人也都给新人们疯狂安利,可真到要下手时,老人们还是劝新人稍微收收,别买多了。

    贺一鸣搬着凳子过去听了两耳朵:

    “文哥这儿东西贵,要真喜欢了过阵子农民家的也能买,味道也只比文哥家的差一点点,很划算的。”

    “千万别多买,再过些日子花生下来了,到时可以买花生生吃、煮着吃、烤着吃都好吃。”

    “对对,我看地里那黄豆再有一两周也能摘了,到时盐水煮毛豆也不错……”

    “别买多了哈,十月下旬晚熟的糯玉米也能收咯。买多了咱们自己不会保存放坏了更浪费。”

    贺一鸣又搬着小板凳回来了,冲王绪问:“能介绍晚上我跟文哥碰两杯不?”

    好嘛,刚才买东西时还直呼其名林煜文,这会儿就也跟着叫上文哥了?

    王绪心里窃笑,当然,面上不光不能显露,还得做出尽心尽力的样子。

    “我尽量,等会儿文哥得空了我去跟他聊聊。”王绪道:“不过你也看到了,他对闺女稀罕能那样子,我估摸晚上他不一定愿意跟你喝酒。”

    贺一鸣遥遥看去,只见林煜文抱着自家闺女一脸春.光灿烂的笑容,啧,真叫人牙酸!

    贺一鸣心里莫名有些失落,他低头喝羊杂汤。

    原本想着羊杂汤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不过是些下水。但真当他喝到嘴里那一刻,贺一鸣还是愣了愣。

    羊杂汤被炖成了浓浓的奶白色,简直就像牛奶一般白皙无暇。原本想着下水汤喝起来总会有点腥臭膻味,但实际上并没有,有的只是恰到好处的羊肉香。

    碗底还有烫好的羊杂,有的吃着弹牙爽脆,有的吃着绵软细腻,简直了!

    “怎么感觉这下水汤也这么好喝啊。”贺一鸣轻声感慨。

    王绪太乐得见他这幅没见识的样子了,笑眯眯道:“现在还不是最好吃时候呢,等回头再冷些日子,到时山上的羊更美味。”

    贺一鸣抓着王绪话里意思:“这是文哥自己在山上养的?”

    “何止啊!他在山上圈了几个山头,里面放的散养本地土山羊,羊们白天在山上喝露水吃青草,晚上回窝里了吃他专程去山上粮站买的粮食,丁点儿饲料没喂,顶多也就是打几针移苗而已。”说起林煜文家的羊肉,王绪忍不住夸道:

    “我吃了这么多年本地山羊肉,也就文哥家的羊肉滋味最好……滋补效果也最好。”

    听他声音越说越小,表情也越发向猥琐的方向发展,贺一鸣沉默片刻。

    “咳咳!”王绪又正派起来:“当然,要说好,还是羊血汤最好,是文哥自己种的当年独头蒜剁成的蒜粒,再加上浓浓的白胡椒,佐以面筋水煮成的羊血粉丝汤,喝起来爽辣开胃,一碗下肚浑身都暖烘烘着,舒坦极了。”王绪最后又说起前几天山上下连阴雨时,气温降低,林煜文怕老婆凉着,专门送了只山羊去屠宰场杀了做羊血汤的故事。

    贺一鸣咋舌:“这么说来,文哥是个性情中人呐。”

    “可不是?他现在左右也不缺什么钱,做生意就随心所欲起来了。”王绪道。

    这样说来,倒也是。毕竟林煜文要真想发家致富,干脆自己承包村里的地,每年给村民一些地租就成,他找卫虎背书从银行贷款创业。

    光靠着他在互联网上的名气,以及他这一手种植养殖技术,随便哄两下绝对不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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