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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回:风月场虚情对假意,女侦探再推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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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回:风月场虚情对假意,女侦探再推凶杀案

    刘秀不敢相信:“……我……为什么是我?我从未见过这支玉簪。”

    发现新线索,陆善柔兴奋得拿着玉簪围着桌子打转,就像一只猫追着自己的尾巴,边走边道:

    “你没见过,但这支玉簪是有人预备送给你的,最终扔进了茅坑,这意味着什么呢?因为有人觉得你不配!恨屋及乌,这东西就该扔在最污秽的地方,和你‘堕掉’的死胎在一起发烂!发臭!”

    在魏崔城和陶朱看来,陆善柔围着桌子转、喃喃自语,简直疯魔了。

    好在陆善柔最终停下来了,拿起茶壶,豪迈的嘴对着茶壶嘴咕噜咕噜的痛饮,直到全部喝干,把茶壶重重一放,“这就对上了,动机……最初的目的不是杀人……到拿着西瓜刀激情杀人,此人和金荣都有很大的嫌疑。”

    众人皆云里雾里,陶朱嘴最快,”陆宜人,你能说我们能够听得懂的话吗?”

    陆善柔拿着尚未余味的玉簪解释道:“昨日一早离开芳草院的有两人,金荣和王占魁。金荣和李公子积怨太深,因此他的嫌疑最大。王占魁是寒门学子——至少在权贵云集的国子监里,他算是毫无根基的寒门,家族第一个秀才,人缘好,说话谨慎,不得罪人,对待行院里的乐伎也是温柔体贴,从不折腾人。因此,他看起来一点不像是会激情杀人的人,加上他没有动机,所以我们都忽略了。”

    “但是现在,他杀人的动机有了。”陆善柔捏着玉簪,三言两语把王占魁和刘秀大摆宴席,当了几个月新姑爷的往事,还有佩玉“横刀夺爱”,瞎编刘秀为了接待新客,堕了胎儿的谎言都述说了一遍。

    “……过去我跟着父亲破获的凶案,杀人的动机无非是两种,一种为权势利益,一种为情。如果是金荣杀了李公子,是为了权势利益,而王占魁,是为了情。”

    “为了情?”刘秀第一次对陆善柔的判断产生怀疑,“陆宜人,我们烟花之地和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们这里的感情全是虚情假意,逢场作戏。王占魁与我的确办过像民间那样的婚礼,五百两的彩礼给了老鸨,给我置办金镶玉头面首饰、买了云想楼的金线嫁衣,摆了三天流水席,还拜过堂,当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实是他花了大概五千两银子,包了我半年。这半年来,我出卖身体和智慧,给他圆了一个完美女人的梦,在厅堂是能够与他诗文相合,但永远稍逊他一筹、需要他指点的贵妇;在床上是什么花样都会玩的□□;是能够下厨房,亲手作羹汤,擀筱面、炖兔头、炒过油肉,给他做家乡美食的厨娘。为了满足他,我什么都肯做,我就是干这个的,可是,我对他绝对没有情,他对我,也就是一时的新鲜,找个崇拜他的床伴,谈何感情?”

    “他不可能为了我,和李公子争风吃醋,杀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家里开钱庄的,最怕当官的,怎么敢杀了举人出身、父亲还是阁老的李公子?那个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许只是巧合。”

    刘秀是个冷静聪明的人,她说的句句在理,陶朱倾向于刘秀的说法。

    陶朱说道:“我还是觉得金荣嫌疑最大,陆宜人不再考虑一下我写的供词么?只需耍点手段,就能办成铁案。”

    魏崔城一时有些动摇,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陆善柔的判断,“你们听陆宜人把话说完,我觉得还是有因情杀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许妒火中烧,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里说过,李公子举办文会宴会,他从来没有收过请帖。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没有根基,在国子监默默无闻,只能到秦楼楚馆寻找慰藉,刘秀做低伏小,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所以当刘秀堕了胎儿,投入李公子的怀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顺手拿西瓜刀激情杀人,毕竟那个时候没有目击证人,他觉得无人知晓,就冒险杀人。”

    陆善柔赞赏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们把情理解的太狭隘了,爱是一种情,恨也是一种情。恨比爱更加持久,炽热。正如刘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尘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刘秀啊。”

    陶朱哇哇乱叫,“关刘秀什么事啊!又不是她能决定跟谁……玩。”

    刘秀低着头,她本以为自己不怕这些难堪了,但是当有人努力维护她的面子时,她会觉得羞耻。

    刘秀心道:身为下贱的我,或许不配得到这些好人的帮忙。为何越把我当个人看,我就越难过呢?

    陆善柔说道:“陶朱,或许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语行为都能超脱这个凡世的规则,潇洒不羁。你不了解王占魁这种被圈子轻视、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压在头上、抢了他喜欢的女人。他没有勇气去恨欺压他、抢他的人,为了发泄怒火,他会把刀对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会把刀挥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刘秀。”

    魏崔城是在沙场征战过的人,现在在锦衣卫训象所,军营和锦衣卫里一些蝇营狗苟他是知道的,频频点头,“是这样的,能反抗的是极少数,王占魁肯定不是,一个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没有那么硬的骨头。”

    连刘秀也转向认同陆善柔,“陆宜人说的有理,芳草园的姐妹们,如笼中困兽,为了争抢客人,困兽互相撕咬,没有几个敢恨笼子外头把我们当玩物的人。”

    这个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层,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压榨他们的人。刘秀是其中的“异类”,她不咬别人,也从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觉得佩玉可怜又可悲。

    国子监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阶层的底层小人物,另一种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给他一张文会的请帖,估摸他会去舔李公子的脚底板,根本不会记恨李公子曾经的忽视。

    陶朱还是不服气,“说了再多道理也没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刘秀。”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陆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觉到了黄昏,夕阳西下,“你们跟我来。”

    陶朱一听到《木兰辞》,脸色就不太对了,这是讲述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来验证一下我的推演。”陆善柔说完,带着众人来到刘秀的卧室,也就是案发现场。

    向来最积极的陶朱顿了顿,等众人都进去了,一咬牙,一跺脚,跟着去了。

    黄花梨架子床,以前染血的床褥、蚊帐都当成证物拆走了,陆善柔取了新的卧具,一一挂上、铺好。

    “门窗关好,遮光的帐子拉好,布置得和黎明一样黑暗。”陆善柔说道。

    众人照做,陆善柔走到刘秀面前,拔下她发髻里的簪子,拔散了她的头发,青丝倾斜而下,刚刚齐腰。

    “啊……这……”刘秀短暂的错愕之后,马上明白了陆善柔的意思,立刻脱了鞋子,爬到床上,照着李公子的死相摆出面朝墙壁的侧卧蜷缩姿势。

    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一点就通,陆善柔给她盖好薄被,脖子以下遮的严严实实,然后放下了蚊帐纱帘。

    往后退了两步,与看呆了的魏崔城和陶朱站在一排,“和我们看到的案发现场一样吧,李公子身形瘦弱,这样侧卧,光线又黯,看不出男女。”

    陆善柔看着手里的白玉簪,“我是王占魁,一个有钱无势的小秀才,在国子监,谁都可以踩我一脚。但在芳草院,我就是这个姑娘的天,是她的神,我陶醉在她的崇拜里。所有在国子监失去的自尊,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回来。”

    陆善柔一旦在脑子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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